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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010085861L/2023-00445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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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2-03-07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 2022-03-07 |
名 称: |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暨2022年建设工程开(复)工专项检查的通知 |
各县(市)住建局,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按照区、市总体安排部署,为切实加强2022年我市建设工程领域开(复)工疫情防控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工作,严格落实“三保一抓”工作要求(保增长、保安全、保稳定、抓落实),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行为,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和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局决定开展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暨2022年度建设工程开(复)工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强化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扎实落实建设工程开(复)工有关要求,持续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向纵深发展,确保我市建筑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稳定向好,为全国两会的召开和冬残奥会的举办营造平稳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检查时间
2022年3月10日至2022年5月10日。
三、检查范围及方式
检查范围为市辖三区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采用“双随机 一公开”检查方式,受检项目按照项目总数量40%的比例随机抽取。两县一市建设工程开(复)工检查工作由各县(市)住建部门负责实施,市住建局予以指导。
四、检查内容
(一)开复工程序落实情况。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开(复)工前是否对工程的各分部分项、施工现场的各部位、环节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整改,有效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认真整理、留存相关资料,并形成开复工报告上报安全监督机构。各企业、项目是否签订《2022年银川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管控目标责任书》,开办食堂的项目是否签订《2022年银川市建筑施工现场食品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二)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各企业、项目是否编制疫情防控专项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措施和责任人员,是否落实防疫物资储备、人员排查登记测温等措施,施工现场是否进行封闭管理,人员进出是否按规定只设置一个出入口通行,建筑工地食堂、宿舍、办公区等重点区域是否做到每天不低于两次消毒并建立消毒台账。
(三)安全生产条件把控情况。一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企业、项目是否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落实相关工作任务,是否落实“六个一”措施,是否按“六个一律”“六个标准化”要求加强现场管理,是否按照《宁夏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要求,落实重大危险源管控工作和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审批流程,并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各监理企业是否落实监理报告制度,加强旁站监理及监理例会等工作。二是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情况。各企业、项目是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全年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强调复工后的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各参建单位是否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全体管理人员、现场工人特别是新进场和转岗农民工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培训。
(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情况。企业是否按照《宁夏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南》要求,研究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
(五)智慧工地信息化建设情况。所有新开工和复工项目是否按照自治区《智慧工地建设技术标准》DB64/T1684-2020规范要求,严格落实“银川市智慧工地监控系统”安装对接工作,视频监控、扬尘监测、塔吊黑匣子系统是否接入银川市建筑行业管理处智慧工地监控平台,实名制考勤系统是否接入住建厅平台,并将数据转送行管处智慧工地平台。
(六)实名制管理及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各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配齐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关键岗位人员,是否严格按照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加强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考勤管理工作的通知》落实到岗履职制度,每月到岗天数是否为合同约定且不少于规定天数,每天进退场时间间隔累计是否为有效出勤。
(七)扬尘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各企业、项目是否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我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六个标准化”工作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围挡封闭、裸土覆盖、车辆冲洗、主要道路硬化、湿法作业、密闭运输。围挡、外架、塔吊等部位是否安装自动喷淋系统,并与智慧工地扬尘监测系统连接,在扬尘报警时自动开启降尘。施工扬尘管控监督牌是否明确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
(八)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落实情况。建筑工地围挡安装是否牢固、美观、 整洁,围挡公益广告是否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垃圾分类等文明城市内容,公益广告展示面积达到50%,围挡周边环境是否整洁等问题。
(九)新技术应用推广情况。新开工项目是否按照《关于在银川市房屋建设工程领域推广使用外架钢板网防护的通知》有关要求,安装外架钢板网加强现场防护。
(十)危险化学品管控情况。各企业、项目是否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分类、分开存储规定,是否梳理建立建筑工地存在的危险化学品存放、使用风险隐患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完成时限,是否对危险化学品存放、使用风险隐患进行研判治理。
(十一)检查其他安全生产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各企业、项目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制定预防高坠措施,排查整治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存在安全隐患。起重机械的产权情况、安装告知、检验检测、使用登记、日常使用维修保养、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以及安装拆卸单位资质情况是否符合要求,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按要求持证上岗,驾驶员面部识别设备是否安装。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是否按要求落实,是否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及消防演练。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是否落实到位,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防护用品质量是否合格,此次检查将聘请专业检测机构进行随机抽样检测。
五、检查安排
根据此次开(复)工检查的具体安排,检查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3月10日—3月15日)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根据检查要求,对照建筑施工管理规范标准、“六个一”要求、“六个一律”、建设工程开(复)工检查内容,自觉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对存在问题立即整改,确保问题隐患有效消除,并将自查情况、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材料留存备查。
(二)检查阶段(2022年3月16日—4月25日)
各检查组按照检查内容对抽选项目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对各项目开(复)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疫情防控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打分,结果记入标准化工地考评依据。对开(复)工未严格落实相关要求的项目依法依规将严肃查处。
(三)总结通报阶段(2022年4月26日—5月10日)
各检查组对抽查项目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完善受检项目整改情况资料汇总,形成闭环。对问题严重的项目及企业进行通报,对有先进管理经验的项目进行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监督检查,注重实效。在党的二十大召开之际,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压实企业各方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关要求,落实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做到查有实效。
(二)强化责任担当,严查重罚。各检查组要对随机抽取的检查人员明确分工,认真做好检查记录,严格按照国家及区、市有关建设工程方面法律、法规,现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进行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督促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认真履职,对检查中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通过诚信扣分、媒体曝光、移送综合执法部门处罚等方式予以惩处。
(三)严明法规纪律,规范行为。检查人员须严格规范检查行为,提升行业监管效能,确保随机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对发现并核实检查人员有违规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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