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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11640100010085861L/2023-0048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1-08-16 |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 2021-08-16 |
| 名 称: | 关于推动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参与住宅小区 生活垃圾分类有关事宜的通知 | ||
为深入开展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鼓励物业服务企业积极配合开展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建立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的鼓励引导机制,根据《银川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银川市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关于推进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有关事宜的通知》等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垃圾分类工作信用评价标准
按照银川市物业行业信用评价有关政策规定,鼓励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开展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具体信用记分标准详见附件1。
AAA级信用等级的物业服务企业,应主动践行社会责任,至少建成1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每建成1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对企业及项目经理人予以信用记分加5分的奖励,年底前未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的,对企业及项目经理人予以信用记分扣10分的惩罚(详见附件2)。
AA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物业企业,自行选择合适的服务项目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每建成1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对企业及项目经理人予以信用记分加5分的奖励,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规定未在住宅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有关工作的对企业及项目经理人予以相应的信用记分扣分惩罚(详见附件1)。
以上信用记分以辖区物业及垃圾分类主管部门考核认定为准。
二、参与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标准
(一)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提高认识,提升履责意识及能力,认真落实条例规定的垃圾分类责任,配合辖区政府进行住宅小区垃圾分类工作,通过引进多种模式,利用市场化资源奖励形式引导业主主动进行垃圾分类,争取业主和住户的理解和支持,减少和避免由此引发的矛盾纷争,确保小区秩序的和谐稳定。
(二)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垃圾集中投放站点, 原则上每 300-500 户设置一个生活垃圾定时分类投放点,根据小区具体情况合理确定具体位置和投放点数量。
(三)配合各街道、乡(镇)和社区,利用小区宣传栏、 电子屏、温馨提示、宣传册、业主微信群等方式,向业主普及垃圾分类知识。配合街道、社区在小区内开展垃圾分类各项专题活动,加大对垃圾分类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四)物业企业应根据居民小区实际,合理设立垃圾分类引导员,开展定时、定点回收工作;指导、督促保洁人员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和要求开展保洁工作。定期对项目经理、管理人员、保洁人员培训学习,提高分类基础知识和分类技能。
(五)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要求、标准和模式纳入《管理规约》《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垃圾分类工作的相关权利、义务和责任。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管理规约》约定,协助业主委员会引导和规范业主垃圾分类行为。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辖区物业主管部门应联合辖区垃圾分类主管部门做好所辖范围内全闭环示范达标小区及示范片区的推进工作;配合各街道、社区落实好四级督导工作,做好居民的宣传、教育、动员、参与等,加大入户宣传、主题培训等工作力度。将物业服务企业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日常巡查检查范围,完善奖惩机制,对开展扎实有力的企业和项目经理,通报表扬并信用加分;对开展敷衍塞责的,通报批评并信用扣分。
(二)各级物业协会应发挥行业引领和桥梁纽带作用,主动收集整理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加强与政府各部门沟通联系,定期组织行业交流学习,促进全市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开展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
特此通知。
附件:1.银川市物业行业生活垃圾分类信用信息记分标准明细表
2.AAA级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名单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