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长者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部门文件

索 引 号:11640100010085861L/2024-00002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2024-01-02
责任部门:银川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2024-01-02
名 称: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24年“两节”期间物业管理区域安全生产工作暨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的通知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24年“两节”期间物业管理区域安全生产工作暨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物业服务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根据《关于开展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冬季安全生产岗位“大练兵”活动的通知》(宁建(建)发〔2023〕68号)、《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冬春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宁建(消)发[2023]25号)、《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等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宁建(建)发[2023]69号)以及《关于印发<银川市2023年冬春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消安委发〔2023〕3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关于做好“两节”期间物业管理区域安全生产工作暨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日常巡查检查。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的巡查检查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内容:(1)物业服务企业是否规范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和日常管理工作;(2)是否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做好共有部分共有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和经营管理,在消防车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两侧划设醒目标志标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引导车辆规范停放;(3)是否加强消防设施设备的巡查检查及维护,保障正常使用,按规定配备微型消防站及灭火救援器材;(4)是否明确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经理人及消防安全楼长,认真履行工作职责;(5)是否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日常巡查,排查安全疏散通道是否通畅,电气线路是否存在老化脱皮及私拉乱接不良现象,及时发现,及时规劝,对于不听劝阻且屡教不改者,将案件线索移交相关执法部门。

(二)规劝违规燃放行为,加强政策宣传引导。按照银川市“蓝天工程”工作安排部署要求,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要指导各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小区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微信群等方式,加大消防安全知识、治安防范技能、烟花爆竹禁限放等宣传力度,在属地街道、社区指导下,引导小区业主遵守烟花爆竹禁售禁限放规定,及时清理因婚丧嫁娶等活动燃放的烟花爆竹,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不听劝阻的人员留证后及时上报辖区公安部门及所在社区,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做好极端天气预防,提高安全防范水平。一是指导各物业服务企业提前做好极端天气工作预案和演练。主要是扫雪、防寒、防冻的物资储备和应急准备。同时,以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为行动指南,强化应急处置演练,提前备足抢险力量,全面检修抢险设备,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确保一旦发生灾情险情,能够迅速出动、高效处置,做好设备检查、调试和应急处置准备。二是发生低温冰冻,积雪、积冰天气前后,提前做好对在管项目内外露设备进行排查做好防冻措施,防止因为低温造成设备设施损坏;及时清理道路、屋面和易形成冰溜的重点部位积雪、结冰,在易发生安全事故区域设置围挡和安全警示标语,进行安全提示,避免因积雪、积冰导致出行障碍、人员滑跌和冰溜伤人的情况发生。三是各物业服务企业利用小区宣传栏、电子屏及业主群等多种渠道,加强灾害预警、风险提示和安全宣传。要将相关单位的应急抢修电话在微信群、公示栏等进行公示,为业主及时提供服务。加强警示教育,引导业主合理安排出行,增强业主安全意识和避险自救技能,确保广大业主安全。

二、工作要求

(一)开展排查整治,建立工作台账。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应持续开展住宅小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大巡查检查力度,认真落实有关安全的巡查、劝阻、报告等责任;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依法依规依服务合同做好物业管理区域服务工作,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制度,并从企业的人、财、物等方面提供保障。

(二)加强联动协作,及时移交线索。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应紧密结合物业管理区域冬季安全生产特点和需要,加强与消防、应急、街道及社区等单位的联动协作,针对管理区域内的违规行为,督促企业做好劝导和线索移交等工作。

(三)组织教育培训,做好安全防范。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应对属地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开展至少一次消防应急安全等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并督促和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按要求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加大员工安全培训、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开展相关应急演练,齐抓共管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应当就做好“两节”期间物业管理区域安全生产工作暨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并于2024年2月29日前报市物业服务中心。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