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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010085861L/2024-00266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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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4-07-29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住建局 | 发布日期: | 2024-08-07 |
名 称: | 关于印发《银川市“加强物业管理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各县(市)区住建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确保深化物业提升“123”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推动建立党建引领下多方参与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机制,共建共治共享“美好家园”,制定了《银川市“加强物业管理 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尹伊,6899931)
银川市“加强物业管理 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展“加强物业管理 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物业提升“123”专项行动,结合银川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实际,现就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持续组织开展“加强物业管理,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制定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等决策部署,围绕深化物业提升“123”专项行动,持续复制推广枫林湾、五里水乡典型经验做法,在全市开展“加强物业管理,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建立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物业管理多方参与的协调运行长效机制,统筹推进党建引领、精神文明建设、街道(乡镇)属地管理、行政执法进小区、规范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运行、提升物业服务质量等工作,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组织、居民参与、企业服务的物业管理新格局。到2024年底,建成一批管理规范、服务优良、环境宜居、安定和谐的“美好家园”小区,坚持引领示范,促进全市城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居民群众对物业管理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二、基本原则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加强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和共建美好家园活动的领导作用,推动住宅小区治理体系和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对住宅小区治理、物业管理和共建美好家园活动的领导作用,推动物业服务和物业企业党的工作全覆盖。强化街道社区党组织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监督,推动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建立完善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形成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多方参与治理合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服务居民、造福居民作为“加强物业管理 共建美好家园”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城市更新、韧性城市打造、新建商品住宅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提标、老旧小区改造补短板以及物业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等行动,以建设“五好社区”和打造完整社区、未来社区为牵引,不断提升各类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为广大居民营造文明有序、干净整洁、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
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深入推动物业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发挥各市、县(区)党委政府组织协调作用,充分调动相关职能部门、街道社区、居民群众、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社会组织等工作积极性,合力推进美好家园建设,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三、工作方案
(一)前期推动阶段(7月20日前)。由各县(市)区住建部门按照“加强物业管理,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原则要求和选树参考标准(附件1、2),细化工作措施,结合今年深化物业提升“123”专项行动,重点关注解决群众身边急难愁盼问题和物业管理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广泛开展“加强物业管理 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前期宣传和相关准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20日至9月30日)。由各县(市)区住建部门组织街道、社区、居民、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行业专家库专家共同参与,广泛开展“加强物业管理 共建美好家园”活动,择优选择一批基础条件较好的小区重点进行培育扶持,鼓励优先培育上一年度物业服务质量评定为四星级、五星级标准的,由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或社区托管、居民自管的住宅小区。并结合日常巡查检查、星级化评定结果以及街道推荐,开展活动效果评价工作。在本辖区选树一批组织健全、基础条件较好、物业服务规范、业主满意度高的“美好家园”小区。原则上每个县(市)区选树的“美好家园”小区不超过4个。请县(市)区于9月15日前将“加强物业管理共建美好家园”住宅小区推荐表(附件3)报送至银川市住建局。银川市住建局加强市级统筹指导,帮助属地做好选树培育工作。
(三)总结活动经验(10月1日-10月20日)。请各县(市)区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主要做法成效、存在问题和建议),择优推荐不超过2个“美好家园”典型案例,并于10月10日前将总结报告、推荐名单和典型案例一并上报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银川市住建局在各地选树报送基础上,择优向自治区推荐。
四、活动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加强物业管理共建美好家园”活动的重要意义,主动对接属地党委组织部、社工部、宣传部门以及街道社区等单位,将活动作为推动物业管理融入基层社区治理的有力抓手,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促进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格局。
(二)做好活动评估。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加强物业管理共建美好家园”活动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工作领导,精心策划、严密组织,始终将居民满意度作为评价活动的首要标准,充分听取和采纳居民意见, 并鼓励引入第三方定期评估活动进展情况,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共同推动活动开展,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力争推荐报送的小区纳入住建部“加强物业管理,共建美好家园”小区公布名单。要按规定时间完成各阶段工作安排,及时总结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按时报送有关情况。
(三)加大宣传引导。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做好“加强物业管理,共建美好家园”活动的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结合先进基层党组织、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最美物业人评选等活动和“八五”普法、 民生实事等工作任务,选树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打造标杆、形成品牌,发动行业协会、主流媒体广泛宣传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本次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良好局面。
附件:1.银川市“美好家园”小区原则要求
2.银川市“美好家园”选树参考标准
3. (区、市、县)“加强物业管理共建美好家园”住宅小区推荐表
附件 1:
银川市“美好家园”小区原则要求
1.小区业主对物业管理满意度高,近两年满意度位于全市前5%(或者小区物业管理投诉率位于全市后5%),未发生较大安全事故或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较大社会舆情;
2.小区党组织健全,所在街道社区充分发挥党建引领物业管理的作用,所在小区建立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多方参与的协调运行机制;
3.小区组织开展精神文明活动,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开展“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物业服务向养老、托幼、家政、快递收发等居民生活服务领域延伸,积极配合“完整社区”、生态环境建设、垃圾分类、移动网络“信号升格”、居民家电家装厨卫换新等专项行动,结合实际为快递外卖配送人员及装修和废旧物资回收车辆进出小区提供便利通行服务,满足居民美好生活需要;
4.小区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等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等运行规范;
5.小区显著位置公示相关部门投诉、咨询电话,让群众明白消费。相关部门执法和专业服务进小区,形成良好的部门协作机制;
6、小区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 物业服务规范, 重大公共事件应急机制健全, 物业服务企业1年内无被行政处罚记录;
7.小区环境整洁,共有设施设备维护到位,无违章搭建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现象,实现垃圾分类投放和收集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管理有序,按合同约定做好电动自行车相关安全宣传、巡查、 劝止、报告等工作;
8.物业服务收费“新政”落实到位,小区物业服务标准和收费等信息公示规范,物业费收费率不低于95%。
附件 2:
银川市“美好家园”选树参考标准
序 号 | 选树 项目 | 选树内容 | 选树 权重 |
一 |
党建 引领 机制 完善 | 1.所在街道健全街道党(工)委统一协调,相关部门联动执法,协同解决物业管理问题的工作机制 (4分) |
20% |
2.多方联动机制或联席会议制度有效落实,对涉及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重点工作能共同协商解决;(4分) | |||
3.小区有党建活动场所,通过社区物业党建联建或选派党建指导员等方式,实现党的工作覆盖(4分) | |||
4.小区建立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4分) | |||
5.小区组织开展精神文明活动,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群众文化生活。(4分) | |||
二 | 业主 委员 会和 物业 管理 | 1.街道社区党组织做好业委会人选推荐把关工作,组织业主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指导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临时代行业主委员会部分职责;(5分) |
20% |
2.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中的党员占比较高;(5分) |
委员 会等 运行 规范 | 3.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至少每年向业主公布业主共有部分经营与收益、维修资金使用、经费开支等信息;(5分) | ||
4.定期召开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会议,及时组织召集业主共同决策小区重要公共事务,并报告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5分) | |||
三 |
物业 管理 服务 规范 高效 | 1.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状况位于全市前5%;(5分) |
40% |
2.小区业主满意度位于全市前5%或小区物业管理投诉位于全市后 5%;(5分) | |||
3.小区居民根据消费意愿、支付能力等选择适合的物业服务标准,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标准提供好的物业服务,小区物业费收费率≥95%;(5分) | |||
4.小区物业服务信息和收费信息公开规范;(5分) | |||
5.小区环境卫生良好;(3分) | |||
6.小区绿化养护良好;(3分) | |||
7.小区共有设施设备维护良好;(3分) | |||
8.开展“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情况;物业服务向养老、 托幼、家政、快递收发等居民生活服务领域延伸;(3分) | |||
9.保安服务规范,对于小区内违法违规行为,履行巡查、劝阻、报告职责的情况;(5分) | |||
10.积极配合“完整社区”、生态环境建设、移动网络“信号升格”、居民家电家装厨卫换新行动等,主动为快递外卖配送人员及装修和废旧物资回收车辆进出小区提供便利通行服务,满足居民美好生活需要;(3分) | |||
四 |
部门 执法 和专 项服 务进 小区 | 1.小区显著位置公示相关部门投诉、咨询电话;(3分) |
20% |
2.小区显著位置公示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专业运营单位联系电话;(3分) | |||
3.城市管理、消防、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及街道执法进小区,专业运营单位服务进小区;(3分) | |||
4.小区无占用堵塞公共和消防通道情况;(3分) | |||
5.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规范;(3分) | |||
6.小区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情况;(3分) | |||
7.小区无违规饲养动物情况。(2分)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