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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010085861L/2024-0027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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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4-08-08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住建局 | 发布日期: | 2024-08-08 |
名 称: | 银川市住建局关于做好全市物业管理区域防汛备汛工作的紧急通知 |
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
银川市气象台2024年8月7日17时00分发布暴雨预报,预计8日白天到夜间,贺兰山沿山、兴庆区东部、永宁县、贺兰县东部、灵武市可达暴雨(50~100毫米),其他地区有大雨(25~50毫米),并伴有短时强降水(10~40毫米)等强对流天气,主要降水时段在8日下午到前半夜。按照银川市市委、市政府防汛、防洪、防涝工作安排部署,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全市物业管理区域防汛备汛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汛前安全管理
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各自职责及预案要求,压实责任,强化措施,提前安排部署。尤其西夏区、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要密切监测天气形势变化,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各项防汛准备工作。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健全安全防范制度,按照市应急局等相关部门和辖区防汛应急工作安排部署,融入街道、社区等基层防汛组织体系,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各项工作职责,把责任落实到人,健全防汛排涝工作机制,认真检查沙袋、铁锹、抽水泵、防水布、挡水板、应急照明灯、反光衣、雨衣、雨鞋等防汛物资配备情况。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利用物业管理区域电子屏、宣传栏等多渠道及时向业主发送相关信息,提高业主安全意识。同时,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大安全巡查、检查力度,配足工作人手及防汛设备,重点排查物业管理区域用水、用电、防汛排涝设施、外墙悬挂物、雨水管道、地下空间、供电设施设备等,发现隐患立即整改、销号。
二、落实防汛值班制度
各物业服务企业项目负责人(经理人)要加强安全生产预警意识,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雨、汛情等极端天气情况,及时做好应对防范工作,严格执行值班制度,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安排专人值班,确保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严格落实信息规范报送制度,发现重要情况及时上报,确保信息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
三、开展检查督查工作
各物业服务企业即刻开展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防范隐患自查工作,坚决做到防汛隐患发现一处消除一处。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加大巡查力度,市住建局将不定期开展抽查检查。同时,两县一市住建部门要认真落实巡查检查制度,严格“闭环管理”。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对检查出的问题应当做到立查立改,对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落实的物业企业,要通过信用扣分、约谈企业负责人、行政处罚、更换项目经理人等措施,督促企业落实好相关工作。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白潇雅,689997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