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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85861L/2026-00061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2026-05-18
责任部门: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6-05-26
名 称:关于做好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计分过渡期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计分过渡期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

《银川市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银住建规发〔2026〕2号,以下简称新《办法》)已于2026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原《银川市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2025年10月31日)废止。为确保信用管理过渡期平稳衔接,保障物业服务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现就过渡期内信用计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为信用管理政策过渡期。过渡期内,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计分规则、已形成的信用计分记录及信用等级,继续有效,与新《办法》施行后的信用记录接续使用。

二、各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新《办法》要求,及时完善信用信息,规范经营行为。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应做好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确保信用管理工作有序过渡。

特此通知。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1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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