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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4/2021-00140 | 发布日期: | 2021-0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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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住建局 |
名 称: | 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168号“关于加快业主委员会建推进基层治理的提案”的答复 |
农工党银川市委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快业主委员会建设推进基层治理的提案收悉。该提案由市住建局承办(市民政局、兴庆区政府、金凤区政府、西夏区政府、灵武市政府、永宁县政府、贺兰县政府联合办理)。市住建局在接到委员提案后,组织人员就做好办理工作进行调研论证,制定了办理方案,于5月26日召开提案办理会议研究通过,指定由银川市物业服务中心负责办理落实。办理过程中,8月18日主动与委员电话沟通,深入了解了有关情况,听取了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办理结束后,告知并征求了委员对办理结果的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业主大会是业主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截至2020年底,银川市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为1367个,无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为669个,其中成立且运行的业主委员会有150个,仅占住宅小区总数的7%。目前,银川市业主自治管理方面主要表现为:多数业主参与小区公共事务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对于小区内公共事务管理,大部分业主缺乏关注度,态度漠然,这种态度导致业主大会成立难,业主委员会成员多为年龄偏大、业务能力欠缺,缺少广泛的群众基础和有效的执行力。
根据民政部门2020年防疫人口排查工作中发现部分社区存在规模过大,人口过多,治理压力过重问题,自2020年6月份就该问题,银川市综合考虑城乡发展现状和趋势、基础服务设施、辖区居民户数、物业服务水平等因素,对社区区划进行了调整,全市新增设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38个,核增社区“两委”成员职数536名,新增城市网格678个,重新调整划分城市社区网格2929个,为完善社区治理体系打下良好基础。
二、办理情况
(一)不断完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制度建设,健全业主委员会治理结构。成立业主自治组织是国家基层社会治理的一项制度安排。银川市于2019年新修订了《银川市物业管理条例》,已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能,对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权利义务、成立条件及流程、任职期限、违法违规处理等做出相应规定。为了更有效地成立业主大会、组建业主委员会,市住建局于2019年12月又制定了《银川市业主委员会组建、运行和管理的指导意见》(银住建规发〔2019〕2号),指导我市各辖区街道、社区及业主委员会能在履职尽责时能依法依规,对符合条件的住宅小区,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按照“成熟一个成立一个”的原则,积极主动推进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确保组建工作符合法定程序。坚持和加强党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推动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成立党组织。建立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充分调动居民参与积极性,形成社区治理合力。与物业服务企业及业主在物业服务活动中建立共同管理、互相融合的基层治理环境,最大效力解决居民生活中的问题及矛盾,不断提升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优化业主委员会人员配置,进一步增强业主自治能力。为进一步提高党组织领导下的物业服务管理和社区治理水平,银川市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行业党的建设推进物业行业参与社区治理的通知》(银党建办发〔2020〕3号),明确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中党员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60%。严把选人用人关,注重推荐符合条件的社区党员、网格员、优秀志愿者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在市住建局下发的《银川市业主委员会组建、运行和管理的指导意见》(银住建规发〔2019〕2号)中对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做了进一步要求,规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备一定的房地产、物业管理、专项维修资金、财务管理等方面法规政策及专业基础知识;具备履行职务的健康条件,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道正派等。
(三)强化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构建“一核多元”基层社会治理架构。一是党建引领基层社区治理。建立起了纵向上,从街道党工委到社区联合党委、到小区(网格)党支部、楼栋(院落)党小组;横向上,从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党组织到驻区单位、对口单位党组织广泛参与的红色组织体系。通过换届选举,全面落实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一肩挑”和“两委”班子交叉任职,构建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居民委员会为主导、社区居民为主体、业主委员会、社区物业服务公司、社区社会组织和驻区党政企事业单位共同参与的社区治理“一核多元”架构。
二是建设社区治理人才队伍。积极推动社区工作者职业化规范化建设,规范社区工作者公开选聘、教育管理,提高薪酬待遇,建立自然晋升动态薪酬体系,吸引了大批青年人俊扎根基层。去年底以来,新招聘社区工作者656人,储备社区后备干部717人,在岗履职的3047名社区工作者中,平均年龄35.5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占比97.5%以上,队伍结构不断优化。新招聘专职网格员367名;截至目前,全市城市社区达到293个,在岗履职社区“两委”成员2338名,社区网格员2858人,专职网格员709名,社区治理人才普遍年轻化、高学历化,集党建、社区治理、民生服务等能力素质强的“全科网格员”社区治理队伍基本形成,为社区治理现代化提供了人才支撑。
三是完善社区治理体制机制。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原则,完善社区代办服务机制,规范下放政务业务48项,增强了社区服务居民的能力。全面落实“一书三单”(共建协议书、共治资源清单、治理需求清单、服务项目清单),完善社区共建共治共享体制机制。坚持“居民的事情居民商议”,建立健全需求清单、资源清单、责任清单,完善民主协商议事规则和参与激励机制,组织开展“民主协商月”“民主议政日”等活动,民主协商制日渐成熟,推动社区居民积极有序参与社区治理,社区治理更符合民意,更能满足居民需求,也更有温度。
(四)持续加强培训和指导,引导业主自治。一是加强对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培训和指导,规范其行为。业主委员会作为一个基层民主组织,其运作行为关系到小区全体业主财产利益和和谐生活,现阶段由辖区政府按照职责划分,继续加强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指导监督,对拟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筹备组人员、业委会候选人等相关业主开展培训工作,使其了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相关的法律法规,促使其能依法维权、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按照业主大会的决议和授权开展相关工作。
二是加强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参与指导业主委员会工作的力度。业主委员会是基于小区全体业主不动产权益保护开展工作的,社区居委会则基于小区居民事务开展工作,二者的工作是相辅相成的,可实现资源共享。按照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物业行业党的建设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银党办〔2018〕56号)精神,坚持基层党建引领、业主自我管理,加强街道社区党组织对业主委员会筹建和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监督,着力提高业主自治能力和水平。
今后,我市各级物业主管部门将持续加强对业主委员会成员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提高业主委员会成员依法依规履职能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优化机构设置,配齐专业人员,加强舆论宣传,落实工作责任,研究制定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创造安定和谐的社区环境。
附件:建议清单表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