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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85861L/2024-00313 发布日期:2024-10-24
发布机构: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住建局
名 称:关于对银川市第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12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银川市第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12号建议的答复

马建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宁夏医科大雁湖校区、双怡校区门口设立人行过街天桥的建议收悉。该建议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办(银川市自然资源局、银川市交警分局配合办理)。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接到代表建议后,组织人员就做好办理工作进行调研论证,制定了办理方案,于64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通过,指定由杨珂负责办理落实。办理过程中,于910电话联系代表,深入了解了有关情况,听取了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办理结束后,告知并征求了代表对办理结果的意见,经李普光局长审核同意,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关于两处天桥修建事宜

宁夏医科大学雁湖校区主要通行出入口位于胜利南街的东门和位于兴燕路的北门。位于兴燕路南侧的学校北门口距路边近,行人通过门口斑马线横穿到兴燕路北侧通行,高峰期在该门口出入的车辆和兴燕路通行车辆以及横穿道路的行人造成交通拥堵,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宁夏医科大学双怡校区位于胜利南街西侧治平路北侧,南侧临近宁夏医科大总院,日常人流、车流量非常大。由于双怡校区校内教学楼与宿舍楼分隔,宿舍楼位于胜利街东侧近校区东门,学生上下学需横穿胜利街,特别是在上下课高峰期,人车抢道通行现象普遍,存在安全隐患。综上,修建上述两处天桥必要性强。

会同交警部门现场踏勘,宁夏医科大学雁湖校区北门兴燕路双怡校区东门胜利街两侧有绿带、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有空间布置天桥梯道,修建天桥具有可行性。我局已启动上述两处天桥方案编制工作。其中,规划兴燕路(凤凰南街—胜利街)规划红线宽度为50米,现状宽度44米,按照4.5米宽的铝合金天桥布设造价约730万;规划胜利街(治平路宝湖东路)规划红线宽度为50米,现状道路宽度约32米,按照4.5米宽的铝合金天桥布设造价约530万。

(二)关于拓宽胜利南街东侧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事宜

对接自然资源局核实,代表提出的拓宽其周边胜利南街东侧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建议,需拆除银川博大皮肤病医院所在楼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需由兴庆区人民政府组织开展项目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鉴于该项目征拆费用高、难度大、周期长,短期内暂不具备实施条件。

二、存在问题

一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2347号)、《自治区关于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宁发改投资〔2023891号)、《银川市发改委关于印发<银川市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银发改发〔202492号),2024年市政领域除城市燃气、排水、供水、供热设施以外的其他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不得新建。受国家政策调整影响,上述项目短期内暂不具备实施条件。

二是天桥建设主体尚不明确。天桥项目不同于其他政府投资类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具有收益性强的特点。为缓解财政压力,近年来天桥项目更倾向于由国企平台或社会资本作为建设主体组织实施,通过出让广告经营权弥补建设成本。但目前关于未来天桥建设主体暂不明确,建设资金是单纯依靠市财政还是通过出让广告经营权落实尚不可知。

三是胜利街(治平路—宝湖东路)道路东南角涉及民乐村集体土地需办理用地变性手续。

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积极协调交警部门,通过优化宁夏医科大学湖校区、双怡校区门口兴燕路、胜利街交通组织,采取增加人行横道数量、加强高峰时段交通管控、调整信号灯配时等措施,有效缓解高峰时段交通压力,确保行人过街时间,切实保障宁夏医科大学师生和该区域居民出行安全

二是结合交通疏堵总体工作部署,先行开展宁夏医科大学湖校区、双怡校区两处人行过街天桥项目方案编制工作,并将其列入市政项目动态储备库。待天桥建设主体明确并具备实施条件后,适时报请政府实施或移交成果至国企由其组织实施

三是针对胜利南街拓宽事宜,建议由兴庆区人民政府进一步细化完善征拆方案并落实征拆资金。我局将持续对接兴庆区人民政府,待项目具备建设条件后抓紧组织实施。

联系人及电话:杨珂  6899869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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