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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方式: | 文字方式 | 生成日期: | 2025-0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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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解读单位: |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政策原文: |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银川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准入、配售及封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
1.出台背景
202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等“三大工程”。2023年9月, 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规划建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适应新发展阶段住房保障高质量体系建设的有力举措。为适应新要求,加快解决不同层次住房困难群体的需求,2024年9月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银川市关于规划建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加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规范销售与使用,特制定了《实施细则》,共七章37条。
2.什么是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实施封闭管理(不得进行除房屋按揭贷款外其他抵押,不得上市交易,可由运营公司回购),面向本市市辖三区城镇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及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缺人才等群体配售的政策性住房。房屋来源:主要有新建和收购存量房两种途径。 实施原则:以需定建、定向配售、闭环流转。职责分工:市住建局是本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准入、配售及封闭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市住房保障中心负责资格审核确认、房屋配售等事务性工作,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运营公司)负责配售方案制定、合同签订、房源交付、日常管理、巡查检查、回购管理等工作。
3.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面向哪些群体?
主要面向本市市辖三区城镇户籍、年满十八周岁、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十五平方米、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倍的城镇居民以及自治区、银川市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等群体。
4.资格准入
申请人向市住房保障中心提出申购资格申请,并提供规定的材料,市住房保障中心审核完毕后,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按照申购意愿纳入轮候库。每个家庭一次只能选择申请一个配售型保障房项目。
5.配售管理
由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运营公司)制定配售方案。配售方案经审批同意后,由市住房保障中心统一组织配售。
程序如下
发布配售公告→申购意向登记→组织摇号配售→买卖合同签订。
6.回购管理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行回购方式退出保障,原则上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五年的,不得申请回购。主动申请回购购房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回购,退回房屋后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1.因患重大疾病或家庭发生灾难性事故等原因导致经济特别困难的;
2.购买商品房的;
3.因工作调动户籍迁往外地的;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以回购的其他情形。
被动退出
购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管理单位(运营公司)及其委托单位应及时收回房屋,并追究购买人违约责任,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将其行为记入住房保障信用档案:
1.隐瞒家庭人口、婚姻、收入、住房等不符合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情况的;
2.提供虚假材料骗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
3.购房人拖欠住房贷款并被司法机关裁定贷款违约的;
4.擅自转让、抵押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
5.转租、转借或擅自调换所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
6.因家庭成员涉案,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被依法查封等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需退出的;
7.家庭住房、户籍等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条件且未在一个月内如实申报的;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应当回购的其他情形。
回购程序
主申请人向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运营公司)提出回购申请→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运营公司)报市住房保障中心对回购资格进行审核→市住房保障中心确认通过后,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运营公司)与主申请人签订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回购协议,约定回购价格、结算方式、腾退时间、产权变更及双方权利义务等事项→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运营公司)与主申请人办理房屋交接、回购价款支付、不动产权登记等手续。
适用范围及期限
《实施细则》适用于银川市市辖三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销售管理,由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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