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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26401120100675759/2024-00023 发布日期:2024-06-11
发布机构: 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责任部门: 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名 称:关于核销一起生产安全事故的公示

关于核销一起生产安全事故的公示

202432314时许,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灵武市恒业有色金属冶化有限公司在进行脱硫系统管道维修时,发生一起坠落事故,致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灵武市委、市政府和银川高新区管委会高度重视,迅速派相关人员组成工作组赶赴事故现场,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理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灵武市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了由银川高新区管委会、市纪委监委、应急管理、公安、工信、工会等部门人员为成员的“3·23”事故调查组,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召开事故讨论会,形成了《灵武东塔恒业有色金属治化有限公司“3·23”一般高处坠落死亡事故调查报告》,呈报灵武市人民政府。2024531日,灵武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本起事故调查结果根据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本次事故是一起因人员突发疾病从1.6米脚手架掉落、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非生产安全事故。

依据国家安监总局《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安监总厅统计〔201680号)第七条,《银川市事故统计核销实施细则》(银安办发〔202050号)第四条之规定,不予纳入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现对该事故统计提出核销建议,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6112024619日。

在公示期间,对公示的该统计核销建议有异议、意见的,可来信、来电反映。

受理单位: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应急管理部

受理人:马占国

联系电话:13995416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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