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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41/2019-00064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大数据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成文日期:2019-07-19
责任部门:综合科 发布日期:2019-07-19
名 称:银川市大数据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19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银川市大数据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19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银川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市大数据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工作,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银政办发〔2019〕7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中心职能和政务公开工作实际,特制定该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银川市委、市政府2019年重点工作和群众关注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正确、准确、及时,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公开,增强政策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着力完善数据政务共享开放平台,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以政务公开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基本原则及任务目标

(一)基本原则

一是依法公开原则。按照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依法依纪进行公开,凡公开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二是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三是真实公正原则。以尊重和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维护政务公开工作的严肃性,实事求是,公开事项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坚决杜绝半公开或假公开。

(二)任务目标

通过深化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拓展政务公开范围,努力构建公开透明、运行规范、制约有效、交流畅通的行政权力运行公开体系,畅通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营造全面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要点

(一)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点,扎实推进政务公开

1.推进行政决策公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均需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等方式及时公开。严格执行《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重大决策征求意见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银政办发〔2016〕113号)文件要求,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意见征集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及时公开意见收集情况和采纳情况,对相对集中的意见建议未予采纳的,要说明理由。

2.推进执行和结果公开。推进重要政策措施、重点改革任务、重点工作任务执行情况公开,全面公开实施步骤、具体措施、责任分工、工作进展、监督方式、取得成效等信息。做好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提案,原则上要公开答复全文。

(二)围绕行业重点,加大主动公开

1.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加强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方式。

2.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结合实际,做好银川市综合执法改革配套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和建设进展情况等信息的公开工作,通过网站、新媒体等平台及时对外公布。

(三)围绕环境营造,加强政策解读

1.突出解读重点。按照《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重大决策征求意见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银政办发〔2016〕113号)要求,解读相关政策措施,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贯彻落实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2.完善解读机制。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中心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要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

(四)围绕社会关切,重视舆情回应

1.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按照《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银政办发〔2016〕154号),切实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以社会重大关切为着眼点,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措施、影响党委政府公信力、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突发事件处置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

2.提升公众参与和政民互动效果。创新公众参与方式,加强线上线下联动,进一步建立完善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对网民通过“依申请公开”、“市长信箱”、等渠道反映的诉求,及时处理答复,做到“网上听民声、线下办实事”。

(五)完善优化平台功能

优化银川市政务数据共享开放平台,扩大数据开放范围,引导具有公共属性的企业有序开放数据,针对民生领域内企业投资占主导的信息化项目,试点数据定向开放。完善数据共享开放平台功能,广泛宣传,多种形式加强大数据产学研用结合,加强机读性、完整性、利用性,推动数据分级分类开放。规范数据更新频次,提高接口可用率,持续优化社会参与互动,力争年内开放数据集达到300个。

(六)围绕健全制度,夯实工作基础

1.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把“政治强、政策熟、业务精”的干部充实到政务公开工作队伍,配齐配强政务公开、政务数据共享开放平台运维等专兼职工作人员,保持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性,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

2.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申请与咨询、信访、举报等分类处理机制,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务信息。

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和公文属性标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党政机关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工作的通知》(银党厅字〔2018〕1号)要求,依法依规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前的审查工作,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加强对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分析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引发不当炒作、损害政府公信力、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公开时做好去标识化处理,依法保护好相关人员个人信息。按照“谁制发、谁提出,谁办理、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删减后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依申请公开和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报批前应进行政务公开工作审查。

4.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目录编制要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逐项逐环节梳理,明确每个事项的公开内容、责任主体、规定时限、公开方式、公开范围等要素。

四、公开形式及要求

(一)政务公开形式

1.通过银川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进行公开;

2.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定期开展政务公开有关活动,采取有效形式进行政务公开。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 

1.年度安排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和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报告会议不少于2次;

2.如遇人员调整,应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 

五、监督和保障

实行政务公开,要坚决执行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严守党和国家秘密,把推行政务公开同其它监督制度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工作要求,成立中心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为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王川,副组长为中心副主任马皓,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中心综合科主任杨锐超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协调、督查和指导等日常工作。

(二)发挥民主监督。按照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群众访谈、问卷调查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的评价意见,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

(三)确保过程公开。政务公开工作不仅要公开最终结果,更要贯穿公开决策、操作的全过程,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公开相结合,保证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银川市大数据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2019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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