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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51/2019-00168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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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乡村振兴局 | 成文日期: | 2019-10-21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19-10-21 |
名 称: | 关于印发《银川市2019年贫困村脱贫出列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
各县(市)区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贫困村脱贫出列复审工作顺利开展、圆满完成,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对2019年拟脱贫出列的贫困村进行复审,同时对历年脱贫出列村进行“回头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时间
2019年10月22日—11月4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复审对象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贫困户退出、贫困村出列及人均纯收入计算标准的通知》(宁开办发〔2018〕28号)文件要求,对2019年拟脱贫出列的贫困村按50%比例进行抽查复审,其中,抽查兴庆区3个、金凤区5个、永宁县1个、贺兰县2个、灵武市2个,共13个贫困村;对历年脱贫出列村按30%比例进行抽查,其中,抽查灵武市4个、永宁县2个、西夏区1个,共7个脱贫出列村。
三、复审内容
拟脱贫出列的贫困村须按照相关要求,按照脱贫出列步骤进行并实现以下贫困村脱贫标准:
1、贫困发生率降至3%以下。
2、基础设施:行政村通沥青、水泥路,自然村道基本实现硬化或砂砾化;自来水入户率达到85%以上或附近800米以内有人饮工程取水点、水质达到国家农村人饮标准;通电;行政村通宽带,自然村4G网络通信信号全覆盖等。
3、基本公共服务: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有保障;有标准卫生室,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100%;有文化体育活动场所等。
4、产业发展:贫困村有可带动农户增收的特色产业。
5、集体经济收入: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
具体细则见附件2。
四、组织领导
为扎实做好贫困村复审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银川市贫困村脱贫出列复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姜继琴 银川市扶贫办主任
副组长:马振华 银川市扶贫办副主任
汪世云 银川市扶贫办副主任
陈立人 银川市扶贫办副调研员
李天纬 银川市扶贫办主任助理
成 员:李莎茜 银川市扶贫办资金督查科科长
张保君 国家统计局银川调查队科长
王新海 银川市统计局二级主任科员
高瑞峰 银川市扶贫办二级主任科员
江海瀚 银川市扶贫办综合科主管
牛瑛萍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高级工程师
王红梅 银川市扶贫服务中心副高级工程师
杜望龙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工程师
韩文丽 银川市水务局高级工程师
曹 婧 银川市医保局业务骨干
候勇利 银川市文旅局副支队长
刘 璐 银川市教育局四级主任科员
王兴刚 银川市发改委产业科科员
马亚玲 银川市扶贫办四级主任科员
马 霞 银川市卫健委基层卫生处科员
吴志超 银川市网信局工作人员
李 申 银川市体育局办公室文员
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复审小组,分别为基础设施组、公共服务组、产业发展及集体经济组、入户核查组和数据审核组。具体分组如下:
1、基础设施组
组长:陈立人
成员:杜望龙 韩文丽 吴志超 高瑞峰
具体工作:查看贫困村基础设施方面档案资料,实地核查基础设施是否达到脱贫出列标准,在复审工作结束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各行业部门复审报告并给出复审结论,复审报告模板见附件3。
2、公共服务组
组长:李天纬
成员:刘璐 马霞 曹婧 候勇利 李申 王红梅
具体工作:查看贫困村基本公共服务方面档案资料,实地核查基本公共服务是否达到脱贫出列标准,在复审工作结束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复审报告并给出复审结论,复审报告模板见附件3。
3、产业发展及集体经济收入组
组长:汪世云
成员:牛瑛萍 王兴刚 李莎茜 江海瀚
具体工作:查看贫困村产业发展及集体经济收入方面档案资料,实地核查产业、集体经济收入是否达到脱贫出列标准,在复审工作结束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复审报告并给出复审结论,复审报告模板见附件3。
4、入户核查组
组长:马振华
成员:王新海 张保君 马亚玲 王新军 杨婷 牛娜 马泰 朱梦瑶 毕玉琴 罗旭鹏 蔡萌
具体工作:每村入户核查不少于20户(其中,5户2019年拟脱贫建档立卡户,5户兜底户,5户2014-2018年已脱贫建档立卡户,5户边缘户。如2019年拟脱贫建档立卡户和兜底户均不足5户,可抽取历年已脱贫户);做好调查问卷收集整理工作,并核算错退率、漏评率及群众满意度;在入户核查结束十个工作日内出具各村入户核查情况报告。
5、数据审核汇总组
组长:马振华
成员:王新海 张保君 马亚玲 朱梦瑶
具体工作:负责查看贫困村退出基础档案,审核所有贫困村贫困发生率、错退率、漏评率、群众满意度以及农民人均纯收入等各项数据,并向各组反馈审核意见。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问题导向,自查自纠,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力争圆满完成各项脱贫退出指标。
(二)本次复审工作不听汇报、不召开座谈会议。各县(市)区负责提前整理收集所有档案资料以及县、乡、村三级开展贫困村退出工作的汇报材料。
(三)复审小组成员要结合行业特点及复审细则,从严要求各项指标,发现问题、查找不足,为我市脱贫退出工作创造良好经验。同时,于复审工作结束5个工作日内向各县(市)区反馈意见。
(四)本次复审工作期间产生的交通费、误餐费由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五)各组复审报告由市扶贫办评估监测科负责汇总后,待自治区第三方评估后参照出具2019年银川市贫困村出列复审报告。
联系人:马亚玲 6889271 17795037365
朱梦瑶 6889268 15008675527
附件:
1、2019年贫困村出列复审时间安排表
2、2019年贫困村出列考核细则
3、2019年行业部门复审报告模板
4、2019年贫困村出列入户调查表
银川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0月2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