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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44/2020-00021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成文日期:2020-03-10
责任部门: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日期:2020-03-10
名 称: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粮食收购许可证年度审核工作的通知

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粮食收购许可证年度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辖区收储企业:

为规范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和粮食收购资格管理,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办法》(国粮政[2016]207号)等规定,同时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蔓延,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2019年度粮食收购许可证审核工作全面推行“网上办、不见面”。现就2019年度粮食收购许可证年度审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时间

2020年3月10日至2020年3月29日止。

逾期无正当理由未进行审核的则视为自动放弃粮食收购资格年度审核,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二、审核对象

凡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粮食收购资格,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转化等经营活动,并取得粮食收购许可证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均需参加《粮食收购许可证》的年度审核。许可证已到期,须换发新证,新证有效期自换证之日起计算。

三、审核资料

参加年度审核的粮食经营者,需向辖区粮食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以下材料。1、粮食收购许可证正、副本原件。2、企业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年检登记表(附件1 )。

四、审核方式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本辖区涉粮企业收购许可证审核工作。各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通知辖区企业按照审核要求做好粮食收购许可证审核工作。

(一)全力推进电子信息化审核,倡导不见面办理。市辖区各涉粮企业可将审核材料进行拍照或扫描通过邮箱发送至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理审核业务。市辖区各涉粮企业也可将相关资料寄送至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待资料审核完成后,相关证件资料各涉粮企业均可选择免费邮寄送达服务。

(二)倡导电话咨询及预约服务。年度审核工作中,相关问题各有关企业可电话咨询审核办理部门。审核资料发送后七个工作日后,各涉粮企业可通过电话预约领取粮食收购许可证。各涉粮企业工作人员按照预约登记时段到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理业务时,应佩戴口罩,积极配合安保人员测量体温,尽量减少逗留时间,即办即走,避免人员聚集。

五、相关要求

1、各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积极稳慎地开展年检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各涉粮企业要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提供真实有效、完整的年度审核材料。

2、对于连续两年没有进行年度审核的粮食经营者,对其《粮食收购许可证》进行注销,并登记备案公示。

3、各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要高度重视年度审核工作,在2019年度《粮食收购许可证》年检工作结束后,于2020年4月5日前以电子版上报年检结果汇总表(附件2)和年检工作总结,以便逐级汇总上报。

银川市辖区企业审核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6号银川国际贸易中心C座1404室

联系电话:0951-5155653 ;邮箱:yc_lsj@163.com


附件:1、《粮食收购许可证》年检登记表

      2、2019年度《粮食收购许可证》年检登记汇总表



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年3月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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