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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MB1627956H/2023-00073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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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成文日期: | 2023-03-03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发布日期: | 2023-03-03 |
名 称: | 关于开展2023年第一季度银川市级应急成品粮油、原粮储备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
各科室:
根据《银川市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银川市应急成品粮油储备监督检查实施细则》相关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将于近期开展2023年第一季度银川市级原粮、应急成品粮油储备等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3月3日--3月20日。
二、检查成员
组 长:陈志鑫 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副组长:贺满庭 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
马三洋 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
平 萍 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
李国庭 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二级调研员
成员:刘国庆、胡军、毛文婕、何晴、李亚武、贺璐、张蓉、田广、马瑞阳、赵辉。
本次联合检查邀请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宁夏局、银川市财政局、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执法人员共同开展,具体分为四个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第一组由贺满庭副局长带队,成员为刘国庆、李亚武、张蓉;第二组由马三洋副局长带队,成员为何晴、贺璐、赵辉;第三组由平萍副局长带队,成员为毛文婕、田广;第四组由李国庭调研员带队,成员为胡军、马瑞阳。各组检查企业详见《银川市2023年第一季度应急成品粮油、原粮储备监督检查分工表》(附件1)。
三、检查要求
1、严格按照《银川市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银川市应急成品粮油储备监督检查实施细则》等要求,对各企业的承储数量、质量、制度管理、垛卡记录、仓储条件、基础资料等内容进行实地查看并进行量化打分,并有针对性的开展市级应急成品粮油储备现场培训工作。
2、检查人员要高度重视,提前熟悉掌握《应急成品粮油储备—政策制度选编》《银川市应急成品粮油储备监督检查实施细则》(银粮发〔2022〕13号)等相关文件制度,规范认真填写《银川市级应急成品粮(油)储备承储企业检查记录表》(附件2)、《银川市应急成品粮油储备盘点表》(附件3)《银川市级原粮储备监督检查表》(附件4)相关内容,质检报告等佐证资料附后。
3、各检查组相关工作由组长进行统筹安排,并做好沟通协调。所有执法人员要依法履职,严格检查验收标准和工作纪律,按照检查计划压实检查责任。各组检查结果于3月20日前汇总报送至执法督查科。
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3月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