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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银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inchuan.gov.cn 2022-01-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951-5155562(仅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相关咨询);传真:0951-6033103(请注明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收)。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银川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银政公开办发〔2021〕1号)要求,依法深入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完善平台建设,加大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力度,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通过银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97条,同比增长83.01%。其中通知公告类24条,重要工作类16条,粮油市场类12条。及时调整政务公开目录、权责清单等信息;及时更新机构领导信息和人事调整结果;按照相关时间节点发布财务预决算信息;按期发布粮食流通市场价格信息和收购政策、年度供需平衡分析报告等,夏秋粮收购之前公布最新粮食收购点;重大决策事项提前征求社会各界尤其是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建议,并公开反馈意见征集结果;部门文件、提案议案等需要向社会公开的重要信息,严格按照公开性质和时限规定及时发布,2021年按期办复政协提案1件;举办新闻通气会1次,介绍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应急体系建设发展情况,有效回应了社会公众关切。

(二)落实依申请公开。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1年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3件,受理3件,答复3件,没有产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严格政府信息管理。一是严格公开属性标识,拟公开信息经“三审三校”确定公开属性,确保公开属性分类准确,能公开的一律主动公开。二是组织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确定继续有效3件,其中决定修订1件,年内没有制定规范性文件,转载业务法规制度政策解读2篇。三是对已公开信息定期检查,出现内容错误或者网址错链及时删改,保障公众获取信息准确无误。

(四)规范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积极按要求定期将粮油市场、仓储设施、收购许可等信息更新至政务数据共享开放平台。规范微博、微信运维,由专人负责,做好备案管理,保证更新频次,年度内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发送各类信息200余条。

(五)加强监督保障。一是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人,厘清工作职责,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效能目标考核任务。二是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代表30名,参观涉粮企业,加深了对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职能和粮食安全现状的认识。三是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并对存在问题核查整改落实,2021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责任追究。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明显差距,如行政发文仍存在公开属性标注不准确,行政执法检查公示事项较少,工作队伍需进一步加强等问题。2022年,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继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强教育培训。结合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落实,及时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不断提高政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坚持完善政务公开信息管理制度,对涉及网络安全、信息、政务新媒体管理的相关制度进行梳理研判,不适宜的条款要及时修订完善。三是按照权责清单,及时更新政务信息公开目录,明确公开范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印发了《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银粮发〔2021〕39号),对全市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涉及的相关职责内容进行细化,明确总体要求,划定重点领域,指定责任科室,确保任务落实,有效提升了机关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2.  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1年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附件: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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