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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MB1543031W/2022-00749 | 效力状态: | 宣布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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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市政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2-08-30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2-09-01 |
名 称: | 银川市市政管理局关于组织对住建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平台信息报送工作培训的通知 |
银川市市政管理局关于组织对住建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
工作评估平台信息报送工作培训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垃圾分类办: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省级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的通知》(建城〔2021〕58号)和《关于全市各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和推进所属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银垃分办发﹝2022﹞4号)的相关要求,现就住建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平台信息报送工作进行培训,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2022年8月31日,星期三,下午14:30分,14:00分签到,在银川市市政管理局五楼会议室。
二、培训参加人员
(一)市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市政管理局副局长王娟;
(二)市环卫处主任、市政局垃圾分类办主任、副主任;
(三)市直机关工委、市商务局、市园林局、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文旅局、市工信局、各县(市)区垃圾分类工作资料上报人员。
三、培训内容
1.传达自治区党委常委、银川市委书记赵旭辉同志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银川市2022年第一季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情况〉的通报》上的批示要求;
2.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省级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的通知》(建城〔2021〕58号)的评估内容进行培训。
四、培训要求
(一)请参加培训人员按时参训,上课期间认真听讲,做好笔记,通过培训切实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二)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各单位参加培训人员佩戴口罩,做好疫情防护措施。
(三)参训人员要自觉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状态,不得迟到、早退。
银川市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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