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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2024-00737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成文日期:2024-12-16
责任部门: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12-16
名 称:银川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十个严禁”

银川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十个严禁”

一、严禁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决不允许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结党营私、搞团团伙伙。

二、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欺上瞒下、弄虚作假,不遵守请示报告制度。

三、严禁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重大项目投资等事项。

四、严禁借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五、严禁脱离实际、弄虚作假、虚报工作业绩。

六、严禁大办婚丧嫁娶事宜,或借机敛财,不得参加封建迷信和赌博活动。

七、严禁在执行政策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吃拿卡要。

八、严禁借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开会、参展等名义用公款旅游。

九、严禁违规参与营利活动。决不允许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谋取私利。

十、严禁跑风漏气、失密泄密。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退役军人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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