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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MB1887715J/2025-00004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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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5-01-03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日期: | 2025-01-03 |
名 称: | 银川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按病种分值付费改革意见收集反馈机制的通知 |
市医保中心,各县(市)区医保局,宁东社保中心,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持续深化我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强化意见收集反馈,畅通沟通渠道,提升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在支付方式改革工作中的参与度,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按病组和病种分值2.0版分组方案并深入推进相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4〕9号)、《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进一步推进落实我区按病种分值(DIP)付费有关工作的通知》(宁医保发〔2024〕83号)及《银川市基本医疗保险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 DIP)结算办法(试行)》(银医保规发〔2024〕2号)等要求,市医保局决定常态化征集关于按病种分值付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建立问计问需医疗一线、集中收集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的工作机制,调动定点医疗机构参与改革积极性,促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质增效。
二、征集对象
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一线医务人员。
三、征集内容
征集的意见建议主要围绕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DIP分组、技术规范、付费标准、病例入组、清算规则、经办管理、结算情况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四、工作机制
(一)问题收集
1.市医保局建立专门意见邮箱,向相关医疗机构公布,并安排专人负责,定期收集汇总。医疗机构、一线医务人员均可将相关意见建议发送邮箱。
2.各级医保行政部门及经办机构负责DIP具体工作的科室为固定的DIP支付方式改革意见收集点,常态接收汇总医疗机构相关意见建议,市医保中心责收集汇总银川市DIP意见收集邮箱征集到意见建议。
3.市医保中心、各县(市)区医保部门通过工作调研、座谈会、现场走访等渠道收集的相关意见建议及时报对应收集点,并注意有关信息完整性。
(二)问题反馈
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及时梳理定点医疗机构提出的支付方式改革建议意见和诉求,能即时答复的直接回复;不能解决的要做好问题解答和信息收集,特别是对涉及DIP技术规范等调整的建议意见注意收集整理,确需上报市医保局研究解决的,按季度报送至市医保局,能够解决的根据解决情况予以答复,对涉及自治区级或国家医保局职责范围的意见建议,按程序向上报送。
五、相关要求
各级医保部门、经办机构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压实责任,切实组织做好意见收集反馈工作,对有效意见要及时作出处理,回应关切。要加强DIP支付方式改革与基金监管、医保结算等工作的协同、信息共享。
邮件报送相关问题、意见和建议时,应充分说明事实、理由等,便于后续的实施与改进,邮件标题需注明“X医院DIP医保支付方式意见建议”。
银川市DIP意见收集邮箱:ycyb581@163.com
附件:按病种分值付费改革意见收集表
银川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30日
附件
按病种分值付费支付方式改革意见收集表
单位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问 题 类 型 | (支付方式改革政策、DIP分组、技术规范、经办规程、特殊单议、清算规则等) | ||
具体意见建议 | (描述要具体详细、有依据) 年 月 日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