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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49/2021-00010 发布日期:2021-02-26
发布机构: 银川市医疗保障局 责任部门: 办公室
名 称:银川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银川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政策学习和宣传。我局坚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政府建设政策学习和宣传的重点,明确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要责任,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医保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学法、知法、用法、普法,促进医保事业健康发展。结合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宣传医保基金监管法律法规,强化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法治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2.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一是根据“三定”规定和有关文件,编制了《银川市医疗保障局权力清单》和《银川市医疗保障局责任清单》,并报送市委编办和市司法局审核。二是深化医保“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做实“不见面马上办”,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等10项纳入“不见面”办理;将全市一级以上的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三是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医保局《关于阶段性减征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实施阶段性减半征收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保障政策。落实自治区医保局“互联网+”医保政策,试行容缺受理和事后补交材料,全面压缩办理时限。

3.夯实依法行政工作机制起草了《银川市医疗保障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责任分工以及决策程序。制定了《中共银川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工作规则》《银川市医疗保障局工作规则》等工作规则和会议制度,规范和监督决策行为。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了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法律顾问,并起草了《银川市医疗保障局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积极落实《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及规范工作的通知》,对存量和增量政策措施进行清理,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严格规范制定程序。

4.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强化执法制度建设。制定了《银川市医疗保障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部署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同时起草了《银川市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细则》《银川市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细则》《银川市医疗保障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细则》等配套办法,确保“三项制度”落实到位。抓实行政执法。2020年4月组织局干部职工参加了自治区行政执法证综合法律知识考试,3名同志通过考试,至此,局机关7名同志取得了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三是严格执法公示。在政府门户网站医保局栏目全面、及时、准确公开银川市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主体公告》《银川市医疗保障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等文件,在“互联网+监管”平台进行事中公示行政检查有关事项;在银川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公示了我局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情况。四是做到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购置配备了执法记录仪4录音笔1支、笔记本电脑2台和便携式打印机1台,在执法工作中,对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等全过程进行影像记录,并完整保留执法过程的录音录像资料。五是落实法律顾问和法制审核制度,对拟医保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法制审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听取被处罚单位的陈述、申辩,告知被处罚单位有申请行政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权力六是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违法情节轻微、自查自纠定点医疗机构,免予行政处罚对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从轻或减轻处罚。市医保局共立案调查定点医疗机构16家,已结案10家,其中行政处罚9家、不予行政处罚1家,罚款61.45万元。

5.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一是组织干部学法。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宪法和重要法律法规学习列入局党组会议学习内容,强化党员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积极推动“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落实。在“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中,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全方位宣传解读医保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扎实开展“12.4”宪法宣传周活动。通过以案释法、以案促学,组织全局干部开展网络旁听行政案件庭审活动、“政府公开日”等系列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医保法律法规政策现场普法宣传活动。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虽然我局从成立初始就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在制度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积极成效。但由于医保局组建以来,我区医保系统法治工作机制尚未健全完善对基层医保法治工作指导尚不到位,因此我市医保系统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问题的能力亟需提升。

1.政策制度方面一是由于历史原因及医疗保障制度的特殊性与复杂性,医疗保障领域相关政策多而杂,制度碎片化的问题比较突出。机构改革后又整合了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和医疗救助工作。各项制度的更新与融合尚需一定的时间。二是目前医保领域法规主要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随着形势的变化,迫切需要制定针对医疗保障领域的法规规章,特别是在打击骗取医保基金方面,需要明确欺诈骗保中哪些行为属于犯罪行为,哪些行为适用于行政处罚、哪些行为适用协议管理等。三是医疗保障领域,行政相对人的需求日益增长,医疗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与医药机构,医药机构与享受医疗服务的人民群众,行政管理部门与相对人之间各种法律关系错综复杂,对政策设计的合法性与合理性的要求和挑战不断提高。

2.工作机制方面

一是我市医保系统没有专门的执法监管机构和队伍,而医保监管的专业性和欺诈骗保手段的复杂性,给医保基金监管带来了巨大压力。二是机构编制紧张,无专门的法制工作机构,任务繁杂、人员力量薄弱,一些法治基础性工作难以深入推进。三是执法制度建立仍不够细化、具体,各项保障措施和长效机制有待健全和完善。

(三)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党组积极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党组书记、局长王光英带领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深入推进医疗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2020年度医保工作要点,做到了与医保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建立健全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全年系统学习了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社会保险法、民法典等各类法律法规,局党组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法治能力得到提升。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着力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规范化建设

制定市医保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完善决策程序,健全决策规则,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二)梳理医保行政执法依据

科学确定行政执法职责,统一规范医保行政处罚程序和裁量标准,切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

加强法制审查和风险评估

加强医疗保障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风险评估,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开展科学预测、综合研判。

(四)开展医疗保障执法培训

定期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法律知识、专业知识培训,提升人员综合素质,积极与市司法局行政执法部门对接,开展医保行政执法人员的岗前培训、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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