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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2640100454038070F/2022-00034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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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2-07-19 |
责任部门: | 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布日期: | 2022-07-19 |
名 称: | 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跨省通办”事项业务办理流程 | ||
『图文解读』 |
一图读懂“跨省通办” 办事指南 |
各处室、分中心及服务大厅: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有效解决缴存企业和职工异地办事“多跑路” “折返路”等堵点难点问题,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服务改革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 “区内通办”落地落实的通知》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现将具体业务办理流程通知如下:
一、全程网办业务流程
1.全程网办单位业务:住房公积金汇缴、住房公积金的补缴、住房公积金同城转移、住房公积金的基数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并启缴、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和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具体流程是:
(1)缴存单位协管员通过浏览器(火狐、谷歌)进入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s://gjj.yinchuan.gov.cn);
(2)点击“网上业务大厅”选择网厅登录,在打开的网上业务大厅登录页面输入手机号获取验证码点击登录;
(3)选择单位网上业务登录,再打开请选择要登录的单位;
(4)在首页,单位业务区域选择具体要办理的单位业务进行操作,点击提交完成业务办理。
2.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具体流程:
(1)职工通过浏览器(火狐、谷歌)进入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s://gjj.yinchuan.gov.cn);
(2)点击“网上业务大厅”选择网厅登录,在打开的网上业务大厅登录页面输入手机号获取验证码点击登录;
(3)选择个人网上业务登录,点击信息查询,选择要查询的缴存或贷款等信息。
3.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具体流程:
(1)职工通过浏览器(火狐、谷歌)进入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s://gjj.yinchuan.gov.cn);
(2)点击“网上业务大厅”选择网厅登录,在打开的网上业务大厅登录页面输入手机号获取验证码点击登录;
(3)选择个人网上业务登录,点击证明材料打印,选择异地缴存证明进行打印。
4.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具体流程:
(1)职工通过浏览器(火狐、谷歌)进入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s://gjj.yinchuan.gov.cn);
(2)点击“网上业务大厅”选择网厅登录,在打开的网上业务大厅登录页面输入手机号获取验证码点击登录;
(3)选择个人网上业务登录,点击提取业务,选择离退休提取进行办理。
5.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具体流程:
(1)职工通过浏览器(火狐、谷歌)进入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s://gjj.yinchuan.gov.cn);
(2)点击“网上业务大厅”选择网厅登录,在打开的网上业务大厅登录页面输入手机号获取验证码点击登录;
(3)选择个人网上业务登录,点击证明材料打印,选择贷款结清证明进行办理。
6.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流程:
(1)职工通过浏览器(火狐、谷歌)进入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s://gjj.yinchuan.gov.cn);
(2)点击“网上业务大厅”选择网厅登录,在打开的网上业务大厅登录页面输入手机号获取验证码点击登录;
(3)选择个人网上业务登录,点击还款业务,选择提前还款(结清)进行办理。
二、两地联办业务流程
两地联办共2项:职工、个人因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宁夏回族自治区范围内)和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具体流程是:
1.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异地购房或区内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办理提取流程
(1)管理中心“跨省通办”业务联系人(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综合联系人)每个工作日通过监管服务平台查看前一日接收的购房地中心传递的职工申请及提取材料,并将材料分发给服务大厅及分中心。
(2)服务大厅及分中心按照管理中心提取政策在5个工作日内对购房地或租赁地中心传递的提取材料进行审核,核定职工的可提取额度,将提取资金转入至申请职工提供的收款账户。
(3)业务审核提取办理完成后,服务大厅或分中心填写《“跨省通办”业务办理回执》,交由管理中心“跨省通办”业务联系人通过监管服务平台将《“跨省通办”业务办理回执》发送至对方中心。
(4)服务大厅及分中心将《“跨省通办”业务办理回执》纸质表单原件作为业务资料归档。
2.异地缴存职工在银川市购房或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办理提取流程
(1)服务大厅、各分中心“跨省通办”窗口接收职工申请,职工填写《“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服务大厅、各分中心对职工身份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将缴存地中心所需的证明材料及职工填写的表单拍照后进行保存,向职工出具《“跨省通办”业务受理回执》。
(2)服务大厅、各分中心自受理职工申请5个工作日内对职工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进行核实,核实通过的,填写《购房信息真实性核实情况表》或《租房信息真实性核实情况表》。
(3)服务大厅、各分中心于提取材料核实后2个工作日内,将审查通过的《购房信息真实性核实情况表》或《租房信息真实性核实情况表》在业务系统中拍照,保存后提交,发起业务联办请求。
(4)管理中心“跨省通办”业务联系人接收服务大厅、各分中心传递的受理业务资料,并通过监管服务平台发送至职工缴存地中心。
(5)管理中心“跨省通办”业务联系人每个工作日通过监管服务平台查看前一日接收的缴存地中心反馈的业务办理结果,并将结果反馈给受理业务的服务大厅、各分中心。服务大厅、各分中心接收到办理结果后,在1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申请职工。
(6)服务大厅、各分中心将《“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及《购房信息真实性核实情况表》或《租房信息真实性核实情况表》纸质表单原件作为业务资料整理归档。
附件:
1.“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两地联办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提取)
2.“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两地联办异地购房提取)
3.“跨省通办”业务受理回执
4.购房信息真实性核实情况表(两地联办异地购房提取)
5.租房信息真实性核实情况表(两地联办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提取)
6.“跨省通办”业务办理回执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