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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2640100454038070F/2023-00052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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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3-10-17 |
责任部门: | 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布日期: | 2023-11-01 |
名 称: | 关于调整多子女无房家庭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 |
各处室、分中心及服务大厅,各受委托银行:
为贯彻“租购并举”住房制度,进一步支持多子女家庭解决和改善住房问题,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经银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29次会议审议,对多子女无房家庭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在银川市无自住住房租住商品住房的,每月可申请提取1次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二孩缴存职工家庭年度租房提取额度提高至26400元,三孩及以上缴存职工家庭年度租房提取额度提高至31200元。
多子女家庭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年度提取额度不变,仍按照实际房租提取。
此政策调整自2023年11月1日起执行。
附件:多子女无房家庭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操作细则
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17日
附件:
多子女无房家庭租住商品住房提取
住房公积金业务操作细则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健委等十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在银川市无自住住房且租赁商品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夫妻双方可每月申请提取1次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一)办理条件:
1.提取申请人正常、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且开户满3个月以上;
2.缴存职工家庭为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多子女家庭”认定标准:二孩家庭是指同一家庭有两个子女,且二孩为2016年1月1日(含)以后生育;多孩家庭是指同一家庭有三个及以上子女,且三孩或以上为2021年6月26日(含)以后生育。
3.缴存职工家庭在银川市无自住住房且租赁商品住房。
(二)提取范围:职工本人及配偶
(三)提取额度:二孩缴存职工家庭年度租房提取额度为26400元,三孩及以上缴存职工家庭年度租房提取额度提高至31200元。
(四)所需资料:
1.申请人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2.户口本、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3.提取申请人本人名下一类银行借记卡或卡号。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