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11-02
(1)新增首次入规上限奖励资金:新增首次入规上限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按照每企业法人(经营户)10万元予以奖励,同一法人(经营户)的多个企业(个体工商户)共兑现10万元资金;对2022年通过主辅分离且当年实现入规上限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对服务外包企业按照实际支付金额100—500万元、500万元(含)以上分别给予10、20万元奖励;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5亿元、10亿元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分别给予10、20万元奖励。
(2)服务业重大建设项目引导资金:重大产业建设项目按照项目核定固定资产投资的2%安排资金,其中产业融合发展建设项目按照项目所涉及服务业建设内容投资的2%安排资金。
(3)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引导资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按照核定固定资产投资的5%安排资金。单个项目补助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300万元。
(4)自治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投资补助:对认定的集聚区和示范区,自治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两年内分批次给予 500 万元投资补助,建设满 3 年完成计划目标任务后,再给予 300 万元投资补助,补助资金用于集聚区和示范区内公共服务平台、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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