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银川市司法局 2023-10-30
司法鉴定委托与办理:
1.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
2.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可以与委托人协商决定受理的时间;
4.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
5.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受理鉴定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书。决定不予受理鉴定委托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理由,退还鉴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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