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银川市水务局 2023-11-23
(1)用水权确权。各县(市、区)根据确权方法确定农业、工业、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用水权。
(2)公示审核。县(市、区)平衡后的用水权确权方案上报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相关规定审定、公示、印发。
(3)颁发权利证书。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向农民用水合作社、工业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或合作社或养殖大户等颁发用水权证,确权到村组的由所在村与用水户签订用水权代管协议。用水权证由自治区水利厅确定式样,明确取(用)水水源(直开口、泵站、水库、机井等)、确权水量、权利义务、纠纷处理等内容。对不在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的工业企业和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合作社或养殖大户,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取水许可管理权限核发取水许可证。
(4)确权对象基本信息录入。 将所有用水权确权信息录入全区用水权确权管理平台和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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