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未使用注册名称销售授权品种行为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来源:银川市园林管理局 2023-10-26

对于首次违法、非主观故意并及时纠正、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四十二条 销售授权品种未使用其注册登记的名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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