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新房怎么申请公积金贷款?

来源: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10-27

您好,购买新建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满6个月,缴交率不低于5%。

(二)借款申请人须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且是自住住房的买受人(购房人)或房屋所有权人。(署名不分前后,发票只要有名字就可以,写在备注栏的也可以)

(三)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夫妻共有产权或父母与成年子女共有产权的,可以缴存人名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有长期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具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证明。

(五)借款申请人(含配偶)及共有产权人(含配偶)均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六)购买新建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须满足以下条件:1.缴存职工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自住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改善型新建自住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2.购房合同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内可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所购楼盘须按照《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预售(现售)楼盘商品房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管理中心”贷前审查后,方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买新建自住住房贷款所需材料:

(一)购买新建自住住房(包含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房改房、房屋征收安置增房补差)的,须提供经房屋产权交易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正本、首付款发票。

(二)借款申请人(含配偶)及其共有产权人(含配偶)的身份证、军官证等有效身份证明,户口簿等有效居住证明,相关证明信息必须一致。

(三)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婚姻状况属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或民事调解书、判决书)。

(四)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银川市购买住房申请贷款时,须在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及近两年内的缴存流水。

(五)借款申请人提供贷款银行实名借记卡。

(六)“管理中心”根据贷款审核工作需要,要求借款申请人追加的辅助申请材料。

注意事项:

银川缴存:企业职工需要出具近一年的社保和工资流水。

异地缴存:行政事业单位职工需要出具近一年的社保流水,企业职工需要出具近一年的社保和工资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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