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将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承办的《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决策事项调出目录。
二、将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承办的“银川市粮食储备库及应 急保障中心项目”决策事项调出目录。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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