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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010086848F/2023-00043 | 发布日期: | 2023-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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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信访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信访局 |
名 称: | 银川市信访局2023年“为民办实事”开放日活动实施方案 |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全面落实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强素质强服务强担当强斗志”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银党发〔2023〕2号)及《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能力作风建设年中开展“为民办实事”开放日活动的通知》(银政办发〔2023〕24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银川市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以及中央、自治区、银川市各项决策部署,树牢“抓作风就是抓发展,抓发展必须抓作风”的理念,在我局全面落实“强素质、强服务、强担当、强斗志”能力作风建设年目标,深入开展“为民办实事”开放日活动,收集整理、梳理归纳群众反映关心关注的热点、堵点和焦点问题,听取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建立清单,限时办理,定期销号,确保群众的问题建议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答复,不断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持续提升政府公信力、凝聚力、执行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成立领导小组
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成立银川市信访局“为民办实事”开放日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秀英 银川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
副组长:徐 清 市信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川宁 市信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秀花 市信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王亚锋 市信访局三级调研员
郭乃茳 市信访局党支部副书记、四级调研员
马爱子 市信访局四级调研员、信件办理科科长
王文霞 市信访局办公室主任
陈彦萍 市信访局督查督办科科长
齐 蓉 市信访局复查复核科科长
朱少君 市信访局来访接待科科长
三、活动地点
银川市信访局
四、活动开展时间及活动负责主体
(一)活动开展时间
每月中旬安排1天作为开放日,集中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为民办实事”活动。
(二)活动负责主体
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组织实施、报送结果”原则,开展银川市信访局“为民办实事”开放日活动。由各科室承担开放日活动的策划落实工作,活动内容按照相关科室职责任进行,时间安排如下:
1.承办时间:2023年4月、8月、12月
承办领导:陈川宁
承办科室:来访接待科
2.承办时间:2023年5月、9月
承办领导:徐 清
承办科室:办公室
3.承办时间:2023年6月、10月
承办领导:王亚锋
承办科室:督查督办科
4.承办时间:2023年7月、11月
承办领导:王秀花
承办科室:信件办理科(网上信访受理中心)
五、邀请对象
邀请行政机关、直属机构、事业单位所在行政区域生活、工作、学习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市民代表;通过线上报名和线下推荐产生,人数不低于10人。
六、活动内容
(一)发布公告。提前5天在门户网站“政府开放日-活动公告”栏目发布活动公告,公告包括:报名方式、参加人数、开放主题、承办单位、时间地点、活动内容、活动形式、联系人员、联系电话等。
(二)组织实施。大兴调查研究之风,通过专人接访、一线走访等方式,梳理归纳基层群众反映的问题,听取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建立“为民办实事”重点任务清单,逐条逐项认领、限时限期办理、定期对账销号。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立马解决的立行立办;一时不能解决的,要耐心细致做好答复工作并创造条件予以解决,确保群众的问题建议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答复。
(三)召开座谈会。邀请开放对象到信访局二楼会议室开展座谈会,通过分发宣传资料、现场答疑、信访工作条例培训、与群众互动等多种形式,畅通沟通渠道,听取意见建议,回应群众关切,促进信访工作作风改进和服务能力提升。
(四)意见反馈。活动过程中,各科室、中心要认真收集参与对象的意见建议,一是在活动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门户网站“政府开放日-实施情况”栏目发布活动实施情况。二是在10日内梳理群众反映关心的热点、堵点和焦点问题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形成重点任务清单和办理结果,在公开清单和办理结果,在“政府开放日-征求意见”栏目反馈结果、动态更新。活动结束1个月内,筹办活动主体科室将活动信息、活动总结以及附件1、附件2、附件3办结后的相关资料整理后,移交到局办公室。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