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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转交群众信访举报投诉案件 (第五、六批)办理情况

银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inchuan.gov.cn 
来源: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2024-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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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自治区党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银川市期间转交群众信访投诉案件(第五、六批)办理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银川市办理自治区第三轮(第五、六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投诉案件情况表

银川市办理自治区第三轮(第五、六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投诉案件情况表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是否办结
1〔2024〕
036号
1.市民表示灵武市马家滩镇各个村都在种植退耕还林土地,老百姓都在保护生态环境,但是2024年6月灵武市自然资源局通知每个村割掉1000多亩土地的农作物,具体原因也没有告知,被部分村民阻拦后,灵武市自然资源局直接发送了一个函件,强制要求村民割掉种植的农作物。
2.灵武市宁东镇宝丰集团在灵武市马家滩镇杨家圈湾村、西三村,占用很大面积的林地和草原建设光伏项目,破坏生态资源,并未经过政府部门审批。
灵武市其他1.2024年5月,灵武市根据《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黄河“几字湾”宁夏攻坚战任务的通知》(宁绿发〔2024〕1号)要求,对马家滩镇5000余亩柠条进行平茬修剪,提升退化灌木林的生态功能。在实施过程中遭到村民阻拦,灵武市自然资源局致函马家滩镇和白土岗乡,对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内容予以说明,要求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投诉反映的灵武市自然资源局发送函件情况属实,要求村民割掉种植的农作物情况不属实。
2.宁夏灵武宝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2000MW光伏复合电站项目,于2022年10月24日取得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10-640181-04-01-790492);2023年9月,在马家滩镇实施建设,占地面积4000公顷。该项目升压站及进场道路办理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取得了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使用草地的审核同意书,灵武市人民政府第53次常务会研究同意该项目用地。该项目批准手续齐全。投诉反映的宝丰集团在灵武市马家滩镇草地建设光伏项目的情况属实,未经过政府部门审批的情况不属实。
部分属实督促企业按照土地复合利用方案对项目建设临时占用的草地进行恢复,确保达到恢复要求;深入推进法规政策宣传,加大对新能源项目政策的宣传力度,有关部门、乡镇做好群众思想工作,争取群众支持,尽量避免引发不必要的投诉和纠纷;进一步加强项目用地审批管理,指导企业做好项目用地申请,严把项目审批关,持续做好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工作;强化日常执法监管,加强对光伏发电项目用地的日常监管,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严禁擅自建设非发电配套设施,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已办结
2〔2024〕
037号
金凤区六盘山路碧桂园翡翠湾和金域蓝湾中间的道路修建到一半停工,道路两侧及湖边堆放大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周围的树木和草坪也无人管理,影响环境。金凤区固废金凤区六盘山路碧桂园翡翠湾小区和金域蓝湾一期中间道路为金凤九路(金凤八路-丽银路),该工程被列入《2024年银川市第一批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由银川市住建局组织实施,道路长245.5米,规划红线宽度25米。目前,道路主体建设已完工,绿化尚未施工。新建道路西端金凤九路道路工程临时项目部。堆放有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属实该项目施工方已将堆放的建筑垃圾和建材进行清理;金凤区长城中路街道办事处对空地上的杂草枯树和垃圾进行了集中清理拉运,并对裸露地块覆盖防尘网。已办结
3〔2024〕
038号
市民是灵武市马家滩镇西三村的村民,2003至2005年村上退耕还林,因林地靠近光伏电站,2023年年底灵武市国土资源局为占用土地,使用切割机砍伐村民种植的树木,破坏草原植被,也不让村民种地,市民表示目前已有几万亩的土地被破坏,联系相关部门和12388反映无果。灵武市其他2023年9月,宁夏灵武宝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在马家滩镇实施2000MW光伏复合电站项目。经核查,灵武市自然资源局在该项目实施前后均未使用切割机砍伐村民种植的树木,破坏草原植被。经进一步核查,未发现宝丰公司砍伐村民种植的树木情况。该项目用地属于草地,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可以建设光伏项目,但不能用于耕种。项目实施过程中,会临时占用部分草地,灵武市自然资源局已要求宝丰公司编制土地复合利用方案;该方案已通过审查;要求宝丰公司在项目竣工验收前对建设施工临时占用的草地进行修复,植被郁闭度必须大于等于周边天然牧草地,目前该项目尚未完工,草地修复工作尚未开展。部分属实项目完工后督促企业按照土地复合利用方案对项目建设临时占用的草地进行恢复,确保达到恢复要求;是深入推进法规政策宣传,加大对新能源项目政策的宣传力度,有关部门、乡镇做好群众思想工作,争取群众支持,尽量避免不必要的投诉和纠纷;进一步加强项目用地审批管理,指导企业做好项目用地申请,严把项目审批关,持续做好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工作;强化日常执法监管,加强对光伏发电项目用地的日常监管,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擅自建设非发电必要的配套设施,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已办结
4〔2024〕
039号
兴庆区兴政街中房东方赋西面有一块空地,南北达500米左右,东西达300米左右,该处空地杂草丛生,里面堆积的土堆有一米多高,一旦遇到刮风天气尘土飞扬;其次,该处相邻兴庆区政务大厅,影响环境和美观。兴庆区大气兴庆区中房东方赋小区西侧空地占地面积约260亩,空地长有杂草,土堆周边有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遇大风天气易产生扬尘。部分属实兴庆区大新镇已安排人员和机械将垃圾进行清理;协调环卫部门对空地洒水降尘,洗扫周边道路。已办结
5〔2024〕
040号
贺兰县广源街桃李春风小区西南方向一公里有一家公司在排污,名称叫银川保绿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清洁消毒)。从2024年4月开始小区周围存在硫磺的味道,市民向贺兰县环保局等部门投诉,但贺兰县环保局回复是周围种田大粪的味道,没有解决问题。近期小区附近白天出现农药味,晚上有特别刺鼻的异味,影响市民正常生活,目前贺兰县环保局也没有明确答复,并且附近村民也一直在投诉,部分已经搬离此处。2023年中央督导组对该公司查封过一次,但该公司依然在排污。贺兰县大气银川市保绿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金凤区丰登镇永丰村,距离桃李春风小区1200米,从事餐厨废弃物处理,设计处理规模为500吨/天,目前日均处理354吨,采用“酸洗涤+碱洗涤+生物除臭”工艺,建设生产线末端除臭系统、沼气净化及利用系统,提高臭气处理能力。2024年7月20日16:35-16:45、20:25-20:35,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厂界臭气浓度排放情况开展执法监测。监测报告显示,厂界臭气浓度为达标。2024年1-6月,市生态环境监测站监督性监测以及该公司自行检测报告均显示,其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臭气浓度均为达标。
4月-5月,桃李春风业主针对异味问题曾向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投诉,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按程序受理,异味溯源确定为小区西侧金凤区丰登镇永丰村耕地使用有机肥散发粪污味道,种植户将有机肥翻耕后,异味消除,投诉件办结并答复。
部分属实桃李春风小区周边贺兰县境内2公里范围内进行实地排查和动态监测,监测空气质量,开展臭味溯源;告知周边农户合理安排喷药施肥作业时间与规模,避免异味扰民;责令银川保绿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加强生产运行管理,定期对生产设施设备、异味抽吸管道、餐厨垃圾收运车进行检修、清洁、清洗。定期组织对厂区无组织排放臭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已办结
6〔2024〕
041号
  市民是贺兰县广源街桃李春风的业主,表示每天晚上都会从小区南侧金凤区丰登镇润丰村方向传来类似于农药的臭味,不清楚是污水处理厂产生的还是制作农药产生的,希望部门针对该情况进行查处。贺兰县大气投诉反映为银川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金凤区丰登镇永丰村,距离桃李春风小区1060米,主要从事生活污水处理。2024年7月20日16:50-17:05、20:40-20:50,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厂界臭气浓度排放情况开展执法监测,监测报告显示,厂界臭气浓度为达标。2024年1-6月,该公司自行监测检测报告显示,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臭气浓度均为达标。
针对群众投诉有农药味扰民问题,经核查,汕尾市合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宁夏基地)在金凤区丰登镇永丰村种植菜心等蔬菜1100亩,因种植需要,2024年3月—5月初施用鸡粪改良土壤肥力;6月19日至7月21日,该公司对16个地块分批次施肥和喷洒农药。
部分属实
对桃李春风小区周边贺兰县境内2公里范围内进行实地排查和动态监测,监测空气质量,开展臭味溯源;告知周边农户合理安排喷药施肥作业时间与规模,避免异味扰民;责令银川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加强日常运行管理,定期对污水处理设备进行维护,确保污水处理设备正产运行。严格污泥收运流程,污泥转运车篷布掩盖严密。定期组织对厂区无组织排放臭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责令汕尾市合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调整肥料、农药喷洒作业时间,高温时段及夜间不得开展喷洒作业。喷洒作业时最大限度降低无人机飞行高度,有效减少液体喷溅、气味扩散范围。
已办结
7〔2024〕
042号
兴庆区兴政街中房东方赋西门空地杂草丛生,堆放大量垃圾,起风时沙尘扰民严重,污染环境,一直无人进行管理。兴庆区固废兴庆区中房东方赋小区西侧空地占地面积约260亩,空地长有杂草,土堆周边有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遇大风天气易产生扬尘。部分属实兴庆区大新镇已安排人员和机械将垃圾进行清理;协调环卫对空地洒水降尘,对周边道路进行洗扫。已办结
8〔2024〕
043号
市民居住在兴庆区英才巷158号邮缘小区,反映3号楼1-4单元南边外墙紧挨着一家物流配送公司,每天夜间4:00左右车辆工作打喇叭,产生噪音很大,影响附近市民生活。兴庆区噪声宁夏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民族北街303号,北侧紧邻邮缘小区3号楼。噪声来源主要为:大型快递车进出场地鸣笛声和过减速带颠簸噪声;冷库压缩机运行噪音;大型分拣设备运行噪声。该公司晚上23:30至次日凌晨1:00停止分拣作业,凌晨4:00-5:00为集中分拣作业时间。部分属实宁夏中邮物流公司已对集包中心场地安装采光玻璃隔音;拆除院内所有减速带,将分拣设备直角滑槽改为旋转滑槽,降低快递撞击噪音;同时加强制度管控,要求集包中心晚20:00后关闭卷帘门,全天禁止进出场地车辆鸣笛和使用倒车语音提示并对物流车辆信息录入管理系统。阶段性办结
9〔2024〕
044号
市民居住在贺兰县广源街绿城桃李春风,反映小区周边农田附近有2-3家化工企业排污,晚上睡觉时间经常能闻到农药味和刺鼻的臭味,导致人直接被呛醒。贺兰县大气距离桃李春风最近的工业企业均位于金凤区辖区,分别是银川市保绿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银川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市生态环境监测站执法监测报告及2家企业自行检测报告均显示,厂界臭味浓度达标。6月19日至7月21日,位于金凤区丰登镇永丰村的汕尾市合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曾使用无人机喷施农药。部分属实府对桃李春风小区周边贺兰县境内2公里范围内进行实地排查和动态监测,监测空气质量,开展臭味溯源;告知周边农户合理安排喷药施肥作业时间与规模,避免异味扰民。截至目前,小区周边监测臭气浓度未超标,监测期间无明显异味。已办结
10〔2024〕
045号
市民居住在贺兰县广源街绿城桃李春风北区,反映入夏以来,隔三差五(一周一至二次)空气中就散发着臭味,2024年7月18日晚上空气散发出来的臭气尤其严重,导致部分市民家孩子出现呕吐和眩晕。(怀疑是附近保绿特公司和污水处理厂散发出的)贺兰县大气银川市保绿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金凤区丰登镇永丰村,距离桃李春风小区1200米,从事餐厨废弃物处理,设计处理规模为500吨/天,目前日均处理354吨,采用“酸洗涤+碱洗涤+生物除臭”工艺,建设生产线末端除臭系统、沼气净化及利用系统,提高臭气处理能力。2024年7月20日16:35-16:45、20:25-20:35,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厂界臭气浓度排放情况开展执法监测。监测报告显示,厂界臭气浓度为达标。2024年1-6月,市生态环境监测站监督性监测以及该公司自行检测报告均显示,其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臭气浓度均为达标。
银川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金凤区丰登镇永丰村,距离桃李春风小区1060米,主要从事生活污水处理。2024年7月20日16:50-17:05、20:40-20:50,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厂界臭气浓度排放情况开展执法监测,监测报告显示,厂界臭气浓度为达标。2024年1-6月,该公司自行监测检测报告显示,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臭气浓度均为达标。
针对群众投诉有农药味扰民问题,经核查,汕尾市合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宁夏基地)在金凤区丰登镇永丰村种植菜心等蔬菜1100亩,因种植需要,2024年3月—5月初施用鸡粪改良土壤肥力;6月19日至7月21日,该公司对16个地块分批次施肥和喷洒农药。
  
部分属实对桃李春风小区周边贺兰县境内2公里范围内进行实地排查和动态监测,监测空气质量,开展臭味溯源;告知周边农户合理安排喷药施肥作业时间与规模,避免异味扰民;执法人员现场责令银川保绿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加强生产运行管理,定期对生产设施设备、异味抽吸管道、餐厨垃圾收运车进行检修、清洁、清洗。定期组织对厂区无组织排放臭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执法人员现场责令银川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加强日常运行管理,定期对污水处理设备进行维护,确保污水处理设备正产运行。严格污泥收运流程,污泥转运车篷布掩盖严密。定期组织对厂区无组织排放臭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执法人员现场责令汕尾市合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调整肥料、农药喷洒作业时间,高温时段及夜间不得开展喷洒作业。喷洒作业时最大限度降低无人机飞行高度,有效减少液体喷溅、气味扩散范围。已办结
11〔2024〕
046号
 市民是贺兰县广源街桃李春风的业主,2024年开始每天晚上在小区里都能闻到臭味,近一周异味愈发严重,2024年7月18日晚上臭味浓度高,十分刺鼻,怀疑是化工产生的臭味,联系贺兰县环保局反映无果。贺兰县大气银川市保绿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金凤区丰登镇永丰村,距离桃李春风小区1200米,主要从事餐厨废弃物处理,银川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金凤区丰登镇永丰村,距离桃李春风小区1060米,主要从事生活污水处理。市生态环境监测站执法监测报告及2家企业自行检测报告均显示,厂界臭味浓度达标。6月19日至7月21日,位于金凤区丰登镇永丰村的汕尾市合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曾使用无人机喷施农药。部分属实对桃李春风小区周边贺兰县境内2公里范围内进行实地排查和动态监测,监测空气质量,开展臭味溯源;告知周边农户合理安排喷药施肥作业时间与规模,避免异味扰民。截至目前,小区周边监测臭气浓度未超标,监测期间无明显异味。已办结
12〔2024〕
047号
市民是灵武市嘉源街上元名城A区的业主,2023年开始,小区南侧亿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一直散发出臭味,严重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联系灵武市环保局和信访局等多个部门反映无果。灵武市大气对宁夏亿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厂区内水解酸化池和污泥压滤间有异味产生,一车间烘干设备升级改造产生偶发噪声。经调阅监测报告,亿美公司排放废水中氨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等均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厂界无组织废气臭味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部分属实银川高新区管委会要求亿美公司切实采取措施,全力消除异味和噪声影响;督促亿美公司按照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提升改造方案,加快推进异味收集管道改造,对水解酸化池和污泥压滤间异味收集管道增设收集风机,将收集的异味引入已建的沼气锅炉内,进行完全燃烧处理;督促亿美公司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合理安排噪声施工作业时间,严禁夜间和节假日施工,防止噪声影响;市生态环境局灵武分局加大对亿美公司废气和噪声监测频次,减少异味和噪声问题发生。阶段性办结
13〔2024〕
048号
 市民居住在灵武市嘉源街上元名城A区,反映小区南侧牛奶厂和米厂(宁夏亿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宁夏兴唐米业集团有限公司)在晚上0:00后散发出臭味,气味刺鼻难闻,附近居民直接被呛醒,向相关部门反映,一直没有处理结果,给周边住户造成很大不便。灵武市大气宁夏兴唐米业集团有限公司大米加工过程会产生颗粒物,但无恶臭污染源。对宁夏亿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厂区内水解酸化池和污泥压滤间有异味产生,一车间烘干设备升级改造产生偶发噪声。经调阅监测报告,亿美公司排放废水中氨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等均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厂界无组织废气臭味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部分属实银川高新区管委会要求亿美公司切实采取措施,全力消除异味和噪声影响;督促亿美公司按照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提升改造方案,加快推进异味收集管道改造,对水解酸化池和污泥压滤间异味收集管道增设收集风机,将收集的异味引入已建的沼气锅炉内,进行完全燃烧处理;督促亿美公司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合理安排噪声施工作业时间,严禁夜间和节假日施工,防止噪声影响;市生态环境灵武分局加大对亿美公司废气和噪声监测频次,减少异味和噪声污染。阶段性办结
14〔2024〕
049号
灵武市南苑路上元名城A区和龙凤佳苑南侧,宁夏亿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晚上生产作业散发出臭气,影响附近居民生活,向物业反映后,宁夏亿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出示生产排放合格证明,但并未解决问题。灵武市大气对宁夏亿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厂区内水解酸化池和污泥压滤间有异味产生,一车间烘干设备升级改造产生偶发噪声。经调阅监测报告,亿美公司排放废水中氨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等均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厂界无组织废气臭味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部分属实要求亿美公司切实采取措施,全力消除异味和噪声影响;督促亿美公司按照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提升改造方案,加快推进异味收集管道改造,对水解酸化池和污泥压滤间异味收集管道增设收集风机,将收集的异味引入已建的沼气锅炉内,进行完全燃烧处理;督促亿美公司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合理安排噪声施工作业时间,严禁夜间和节假日施工,防止噪声影响;市生态环境灵武分局加大对亿美公司废气和噪声监测频次,减少异味和噪声问题发生。阶段性办结
15〔2024〕
050号
  市民是灵武市嘉源街上元名城A区的业主,小区南侧宁夏亿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每天不定时排放带有臭味的气体,严重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且该公司近期在施工,噪音扰民严重,市民认为在居民区旁边建设工厂不合理,希望部门核实处理该问题,市民表示部门可以在小区18号楼1至3单元进行走访,核实具体情况。灵武市噪声对宁夏亿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厂区内水解酸化池和污泥压滤间有异味产生,一车间烘干设备升级改造产生偶发噪声。经调阅监测报告,亿美公司排放废水中氨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等均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厂界无组织废气臭味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部分属实要求亿美公司切实采取措施,全力消除异味和噪声影响;督促亿美公司按照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提升改造方案,加快推进异味收集管道改造,对水解酸化池和污泥压滤间异味收集管道增设收集风机,将收集的异味引入已建的沼气锅炉内,进行完全燃烧处理;督促亿美公司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合理安排噪声施工作业时间,严禁夜间和节假日施工,防止噪声影响;市生态环境灵武分局加大对亿美公司废气和噪声监测频次,减少异味和噪声问题发生。阶段性办结
16〔2024〕
051号
  市民居住在灵武市嘉源街上元名城A区18号楼,反映距离小区南侧200米左右的奶粉厂(宁夏亿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从晚上21:00——00:00散发出异味很难闻,已经连续几年时间,一直没有得到处理,给物业和相关部门反映,也没有解决问题。灵武市大气对宁夏亿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厂区内水解酸化池和污泥压滤间有异味产生,一车间烘干设备升级改造产生偶发噪声。经调阅监测报告,亿美公司排放废水中氨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等均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厂界无组织废气臭味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部分属实要求亿美公司切实采取措施,全力消除异味和噪声影响;督促亿美公司按照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提升改造方案,加快推进异味收集管道改造,对水解酸化池和污泥压滤间异味收集管道增设收集风机,将收集的异味引入已建的沼气锅炉内,进行完全燃烧处理;督促亿美公司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合理安排噪声施工作业时间,严禁夜间和节假日施工,防止噪声影响;市生态环境灵武分局加大对亿美公司废气和噪声监测频次,减少异味和噪声问题发生。阶段性办结
17〔2024〕
052号
市民是兴庆区英才巷158号邮缘小区的业主,小区南侧中国邮政物流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每天24小时有大型机械在分拣车间进行分拣工作,机械噪音扰民严重,小区业主于2023年年底开始联系多个部门反映无果,市民表示该公司工作人员到业主家中测噪音显示音量超标,但工作人员拒绝给业主出具相关证明。
 兴庆区民族北街中环大厦夜间灯光扰民严重,市民表示2021年左右中央巡视组来宁后有反馈过该问题,反馈问题后中环大厦于每天22:30左右关闭灯光,2024年开始每天24:00才关闭灯光,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休息,联系丽景街街道办事处反映被告知是广电的广告,但广电表示要做广告无法关闭灯光,希望每天23:00关闭中环大厦北侧和东侧的灯光。
兴庆区噪声1.宁夏中邮物流有限公司位于民族北街303号,紧邻邮缘小区。噪声来源主要为:大型快递车进出场地过减速带颠簸噪声;冷库压缩机运行噪音;大型分拣设备运行噪声。该公司晚上23:30至次日凌晨1:00停止分拣作业,凌晨4:00-5:00为集中分拣作业时间。
2.中环大厦位于民族北街与上海东路交叉口东北角,将大厦外围灯光幕墙承包给宁夏广电传媒广告有限公司用于展播商业广告,按照合同要求,2024年起每日夜间24:00关闭灯光。
部分属实1.宁夏中邮物流公司已拆除院内所有减速带;将分拣设备直角滑槽改为旋转滑槽,降低快递撞击噪音;对集包中心场地镂空处加装采光玻璃,进一步隔音降噪;同时加强制度管控,要求集包中心晚上20:00后关闭卷帘门,全天禁止进出场地车辆鸣笛和使用倒车语音提示。
2.兴庆区丽景街街道办事处已协调中环大厦运营方、宁夏广电传媒广告有限公司,共同商议解决广告展播时间问题。
阶段性办结
18〔2024〕
053号
反映灵武市白土岗乡宁夏憨牛牧业公司占用30多亩天然牧草地,建设住房、牛棚和草料棚等,市民在2023年和2024年向信访局反映,部门没有受理,也没有处理结果。2023年7月5日部门给出的答复意见是:已经约谈宁夏憨牛牧业公司,出具行政处罚告知书和处罚决定书等,由于该公司负责人存在异议,目前案件正在行政复议中,但是2024年4月处罚决定书才到,也没有实际执行。
2024年3月4日灵武市白土岗乡政府答复意见如下:此案件于2023年6月已经移交至灵武市自然资源局,具体办理时效没有告知,一直也没有处理结果。后来灵武市白土岗乡政府告知市民:经过第三方机构测绘该处属于草原,认定为违建,已下发违建处理通知书,但是也没有实际执行处理。在2024年5月处理意见又发生了变化,该处变为未开发利用土地。
(市民于2024年5月向宁夏第三巡查小组递交材料,但被告知不属于其管辖,此案件会进行转办。)
灵武市其他2023年6月,白土岗乡人民政府委托宁夏星环宇测绘有限公司对宁夏憨牛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憨牛公司”)建设的养殖场现场勘测,涉嫌占用其他土地23560平方米(合35.34亩),并将该案移送市自然资源局处理。2023年7月25日,灵武市自然资源局对憨牛公司涉嫌违法占地一案立案调查,于9月1日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10月18日组织公开听证,10月20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灵自然资行处(土)〔2023〕第41号),作出憨牛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其他土地23560平方米(合35.34亩)并处以每平方米100元罚款共计人民币2356000元的决定。憨牛公司向灵武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提出复议申请。2024年6月12日,灵武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受理该行政复议案件。目前,该复议案件正在进行复议复核程序。
憨牛公司违法占用的35.24亩土地,按照地类划分属于其他草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规定,该地块属于草原,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规定,该地块也属于未利用地。
属实加快该案行政复议进程;该案了结后,尽快将案件办理结果告知当事人。阶段性办结
19〔2024〕
054号
2024年7月中旬有人私自在永宁县京拉线杨和工业区东侧建立葬仪服务中心,允许人员在内部举办丧葬仪式和烧纸,影响生态环境且噪音扰民严重。该服务中心砍伐树木建设台子用于搭建灵棚,因道路狭窄无法进入,便将树木挖走将东西搬进去,搬完后再将树木栽种回去,导致树木死亡。市民表示该服务中心一直在晚上作业,且此处距离居民区较近,市民认为在此处设置葬仪服务中心不合法。永宁县其他1.投诉人反映的“2024年7月中旬有人私自在永宁县京拉线杨和工业区东侧建立葬仪服务中心,允许人员在内部举办丧葬仪式和烧纸,影响生态环境且噪音扰民严重”问题部分属实。
2.投诉人反映的“该服务中心砍伐树木建设台子用于搭建灵棚,因道路狭窄无法进入,便将树木挖走将东西搬进去,搬完后再将树木栽种回去,导致树木死亡”问题属实。
3.投诉人反映的“该服务中心一直在晚上作业,且此处距离居民区较近,市民认为在此处设置葬仪服务中心不合法”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该处土地性质为国有交通服务场站用地,目前临时用作停车场,该处负责人未经批准,在停车场私自搭建活动板房,并在板房上张贴“殡仪服务中心”黄色标牌(尚未营业,不存在扰民现象)。永宁县已依法予以取缔,恢复停车场原状;该场所围挡外确有1颗胸径10公分左右的行道树(河北杨)被挖出后重新移栽,目前树木干枯,已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在秋季造林期原址补植相应规格的树木,并做好后续管护工作;该服务中心仅搭建彩钢房,尚未经营,已对其进行取缔。已办结
20〔2024〕
055号
  金凤区团结路与尹家渠街交叉口西北角(世茂珺悦府南侧)有一块湿地,最初规划为公园用地,现政府公示填埋湿地作为建筑用地,并对湿地进行拍卖。
  在法律层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第三条:湿地保护应当坚持保护优先、严格管理、系统管理、科学修复、合理利用的原则,发挥湿地涵养水源、调节气候、改善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等多种生态功能。第二十八条:禁止下列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行为:(一)开(围)垦、排干自然湿地,永久性截断自然湿地水源;(二)擅自填埋自然湿地,擅自采砂、采矿、取土;(五)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行为。同时,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也提到要切实抓好民生保障和生态环境保护。
  现将湿地改为建筑用地,没有占用湿地的报备手续,没有向国家林业局报备,违法相关法律法规,导致政策不能连续执行,伤害周围居民感情,于情于理于法于规都不合理,现要求按公园性质涵养水源,并希望部门联系市民给予答复。
金凤区其他市民反映地块位于民悦街以东、尹家渠街以西、团结路以北、珺悦府南侧,面积约129亩。一是经核实银川市自然资源局、林草局国土变更调查和规划相关资料,该块地分两批次取得建设用地批复,分别为2007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银川市展示馆和民族风情园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宁政土批字〔2015〕137号);2015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银川市实施国务院批准2013年度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二期)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宁政土批字〔2015〕158号),按照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显示,该用地地块地类、面积分别为:水田123.63亩、沼泽地4.36亩、坑塘水面1.33亩、城镇村道路用地0.26亩、城镇住宅用地0.05亩。由于国土三调为根据现状情况的据实调查(反映现实情况),项目建设以正式下发的建设用地批复为依据。二是市自然资源局按照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刚性约束、节约集约用地等意见和要求,2022年对《银川市金凤区东北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布局进行了优化调整,将该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留白用地。不属实金凤区人民政府严格按照《银川市金凤区东北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兼顾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原则,配合银川市自然资源局做好该地块具体规划用途研究工作。已办结
21〔2024〕
056号
市民居住在金凤区宝湖中路宝湖福邸,反映小区旁边宏兴加气站设备老化,空气压缩机已经报废,一直没有更换新设备,每天不间断产生噪音,且声音很大;其次,该加气站收银设备24小时发出广播声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向生态部门反馈 ,已经大半年时间也没有解决问题。金凤区噪声宏兴加气站现为银川市东苑油品经销有限公司宝湖加油加气站,该加气站设有5台加气机,加气站南侧紧邻宝湖福邸小区建设一设备用房(无顶),设备用房长12米、宽11米、高6米,房内有2台压缩机(一备一用),加气站经营过程中压缩机间歇运行,运行过程中产生噪声对周围居民生活产生影响;加气机收银设备语音播报器24小时不定时播报,对周围居民产生影响。属实
停止使用收银设备语音播报器;调整压缩机使用时间,12:00—14:00、22:00—次日7:00禁止使用压缩机,减少噪声扰民问题;制定加气站压缩机改造方案,整改设备噪声扰民问题,确保改造后压缩机噪声达标排放。
阶段性办结
22〔2024〕
057号
市民的朋友居住在金凤区长城中路凤凰花园西区,小区南侧是宝湖公园,该处常年有老年人音乐活动,每天7:00-22:00都存在唱歌等人为噪音,持续时间长,附近居民多次相关部门投诉,2022年投诉后有关部门表示要建立机制改善公园市民群众娱乐带来的噪音,但2023年和2024年噪音都未解决问题。金凤区噪声宝湖公园内建设有多处休闲广场,是市民日常休闲、娱乐、健身的重要场所。公园周边为市民居住区。经实地走访,公园内早晨和傍晚存在跳广场舞、唱歌、唱秦腔等娱乐活动,部分活动团体音响设备外放声音较大。属实对活动组织人进行警告教育,要求其调低音响音量,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下发《温馨告知单》,与活动组织人签订《宝湖公园广场舞、秦腔噪音管控承诺书》,并对现场活动群众进行劝导;开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宣传教育,引导市民合理安排娱乐时间,有序开展文体活动。已办结
23〔2024〕
058号
市民是兴庆区北京东路湖滨小区的业主,表示小区有设置垃圾分类桶,业主将垃圾分类投放后,拉运垃圾的人又将垃圾混装拉走,导致垃圾分类成为无用功。兴庆区其他该小区可回收物由专业公司负责回收,厨余垃圾由厨余垃圾收运车定时定点收运,有害垃圾由街道办事处运送至兴庆区垃圾分类办公室集中处理,其他垃圾由物业公司统一运送至垃圾中转站,期间存在物业垃圾清运员将垃圾混装拉运现象。部分属实兴庆区解放西街街道办事处已要求物业公司在清运垃圾时严格落实分类拉运要求,规范工作流程,压实垃圾分类督导员监管责任,确保不发生垃圾混装拉运现象。已办结
24〔2024〕
059号
兴庆区新华东街月星家居广场西北角有一个垃圾中转箱,工作人员使用铲车和装载机清运垃圾时产生噪音大,并且存在灰尘,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此问题已经一年时间,向相关部门反映也没有解决问题。兴庆区其他月星家居广场西北角有一个垃圾集装箱,用于临时存放商场垃圾,垃圾清运作业时易产生扬尘,铲车与集装箱底部摩擦易产生噪音。部分属实银古路街道办事处已督促对垃圾集装箱增设降尘装置,对铲车增设降音装置;将垃圾清运时间调整为法定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晚上20:00,法定工作日其他时间段、节假日期间禁止垃圾清运作业。已办结
25〔2024〕
060号
市民是金凤区丰登镇丰登嘉苑的业主,小区北侧有大量裸露空地,空地上没有任何覆盖物,刮风时会产生大量扬尘,污染环境,影响业主生活,希望对裸露空地进行管理,平整土堆,覆盖绿植。
2023年小区北门外进行电力地下管网铺设,将道路挖断后一直未恢复,也存在扬尘扰民的情况,导致小区北门关闭,影响业主通行,希望物业办、物业和施工方三方协商,尽快修复路面,开放北门。(市民表示不需要部门联系)
金凤区大气
丰登镇丰登嘉苑小区北侧裸露空地无覆盖物,存在扬尘问题;该小区北门为2022年疫情防控集中隔离点临时通道,未在小区规划建设内。
属实金凤区丰登镇政府组织人员对上述裸露空地铺设防尘网,对周边破损道路进行修复,并安排辖区物业公司对封闭北门的围挡进行拆除,仅供小区居民步行出入。已办结
26〔2024〕
061号
贺兰县广源街桃林春风,从2024年3、4月开始小区附近不分时段出现各种怪味,2024年7月18日、19日3:00左右空气中散发着刺鼻的味道,味道很大,2024年7月20日1:00左右尤其严重,部分居民闻到后出现呕吐,市民给物业反映,通过查找被告知是黎明村(小山蔬菜基地)打有机磷农药导致。贺兰县大气距离桃李春风小区170米,位于金凤区丰登镇永丰村的汕尾市合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蔬菜种植基地曾于6月19日至7月21日期间,使用无人机喷施农药。距离桃李春风小区2100米,位于贺兰县习岗镇黎明村的宁夏厚宁现代农业专业合作社(小山公司)种植基地曾于7月8日、7月20日施用农药。部分属实贺兰县人民政府已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习岗镇人民政府对疑似异味源头进行实地排查和动态监测,组织开展臭气浓度检测及立体走航监测,对周边农药喷施作业行为进行突击全面排查,经现场检测,该小区周边2公里范围内多点位臭气浓度未超标,未发现明显异味。属地乡镇监督该小区周边种植户分批次、分时段喷药施肥作业,夜间风力较大时不大规模集中施用农药、化肥,防止异味扰民问题发生。已办结
27〔2024〕
062号
市民是贺兰县广源街桃李春风的业主,每天晚上21:00左右都会在小区闻到类似于化工的臭味,怀疑北侧工业园区排放的气体,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贺兰县大气桃李春风小区北侧约13公里处为贺兰工业园区(暖泉片区),市生态环境监测站监测数据显示,近期贺兰工业园区(暖泉片区)臭气浓度未超标。桃李春风小区西南侧分别为银川市保绿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距离约为1公里左右,市生态环境监测站突击执法监测报告及2家企业自行检测报告均均显示,厂界臭味浓度达标。。部分属实贺兰县人民政府已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习岗镇人民政府对疑似异味源头进行实地排查和动态监测,组织开展臭气浓度检测及立体走航监测,对周边农药喷施作业行为进行突击全面排查,经现场检测,该小区周边3公里范围内多点位臭气浓度未超标,未发现明显异味。属地乡镇监督该小区周边种植户分批次、分时段喷药施肥作业,夜间风力较大时不大规模集中施用农药、化肥,防止异味扰民问题发生。已办结
28〔2024〕
063号
市民是贺兰县正源北街与园艺路交汇处绿城桃李春风的业主,反映小区附近存在异味已经持续3年时间,集中在每年5月至11月。但2024年4月就开始出现,每次持续一周左右,近期连续5天频繁在每天20:00-0:00、2:00-5:00左右散发出类似于农药的刺鼻气味,市民家小孩闻到后出现过敏症状,身上出现大片红疹。贺兰县大气距离桃李春风小区170米,位于金凤区丰登镇永丰村的汕尾市合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蔬菜种植基地曾于6月19日至7月21日期间,使用无人机喷施农药。距离桃李春风小区2100米,位于贺兰县习岗镇黎明村的宁夏厚宁现代农业专业合作社(小山公司)种植基地曾于7月8日、7月20日施用农药。部分属实贺兰县人民政府已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习岗镇人民政府对疑似异味源头进行实地排查和动态监测,组织开展臭气浓度检测及立体走航监测,对周边农药喷施作业行为进行突击全面排查,经现场检测,该小区周边3公里范围内多点位臭气浓度未超标,未发现明显异味。属地乡镇监督该小区周边种植户分批次、分时段喷药施肥作业,夜间风力较大时不大规模集中施用农药、化肥,防止异味扰民问题发生。已办结
29〔2024〕
064号
兴庆区凤凰北街天下川西区南侧的赵记田螺烧烤摊,每天晚上19:00——次日3:00左右在路边摆摊,存在顾客喝酒、划拳及服务员说话的噪音,之前该店被中央督查组查处过,一年时间内没有在店外摆摊,现在又开始在店外摆摊。兴庆区噪声赵记田螺烧烤摊位于兴庆区凤凰北街天下川西区南侧,该烧烤店在店外摆摊,夜间顾客喝酒、划拳易产生噪音。属实督促商户已更改店外经营时间,23:00后禁止店外经营。已办结
30〔2024〕
065号
市民是贺兰县广源街桃李春风的业主,每天21:00至次日6:00不定时会闻到刺鼻性异味,不清楚异味来源,希望部门进行查处。贺兰县大气距离桃李春风小区170米,位于金凤区丰登镇永丰村的汕尾市合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蔬菜种植基地曾于6月19日至7月21日期间,使用无人机喷施农药。距离桃李春风小区2100米,位于贺兰县习岗镇黎明村的宁夏厚宁现代农业专业合作社(小山公司)种植基地曾于7月8日、7月20日施用农药。桃李春风小区北侧约13公里处为贺兰工业园区(暖泉片区),市生态环境监测站监测数据显示,近期贺兰工业园区(暖泉片区)臭气浓度未超标。桃李春风小区西南侧分别为银川市保绿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距离约为1公里左右,市生态环境监测站执法监测报告及2家企业自行检测报告均均显示,厂界臭味浓度为达标。。部分属实贺兰县人民政府已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习岗镇人民政府对疑似异味源头进行实地排查和动态监测,组织开展臭气浓度检测及立体走航监测,对周边农药喷施作业行为进行突击全面排查,经现场检测,该小区周边3公里范围内多点位臭气浓度未超标,未发现明显异味。属地乡镇监督该小区周边种植户分批次、分时段喷药施肥作业,夜间风力较大时不大规模集中施用农药、化肥,防止异味扰民问题发生。已办结
31〔2024〕
066号
金凤区塔渠街宝湖印象1楼业主(以20号楼为主)破坏草地砍伐树木,占用绿地搭建院子,市民表示交房时1楼没有院子,向相关部门反映未得到正面答复,希望部门核实1楼搭建的院子是否在小区规划范围内,是否存在占用公共绿化面积的情况,若不合规希望部门进行查处,并要求1楼业主恢复公共绿地,需要部门给予正面答复。
宝湖印象东门的饭馆将厨余垃圾桶放置在绿化带旁边,垃圾桶异味扰民且污染绿化带,旁边停车场内也存在大量垃圾。
金凤区其他
一是宝湖印象小区20号楼存在一楼业主对院子加装护栏、铺砖硬化情况,小区内其他一楼业主也不同程度存在改造一楼院子情况。经向银川市林草和园林管理局了解,宝湖印象小区在交付前未进行园林绿化验收手续,无相关备案图纸。经向开发商调阅小区《绿化竣工图》,小区绿地率为35.95%,绿地面积未将一楼院子纳入其中。经调阅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购买合同》,双方约定“业主对一楼所附带的庭院拥有独立的使用权,不计入商品房建筑面积,在使用时不得违法搭建构筑物,不得改变其形状、大小、隔离方式、用途等,不得闲置、荒芜庭院,不得影响小区的整体绿化”,个别业主存在违反《购房合同》有关条款约定的行为。二是居民反映的被砍伐树木在20号楼南侧,该树已枯死,物业对枯树进行了清理,物业公司计划秋季进行补植。三是宝湖印象小区东门两家餐饮店存在将厨余垃圾桶放置在绿化带旁的情况。四是宝湖印象小区东门旁边停车场内存在一堆生活垃圾。
属实针对个别业主违反《购房合同》有关条款约定的行为,由综合执法等部门督促开发商进行整改;督促小区物业加强商户门前环境卫生巡查,做好保洁工作。执法人员现场向商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立行立改,并对商家进行了批评教育;小区东门旁边停车场内堆放的生活垃圾小区物业公司已进行清理,执法人员要求物业公司定时定点清理周边商铺生活垃圾。阶段性办结
32〔2024〕
067号
兴庆区掌政镇杨家寨银燕农庄长期向渠沟排放污水,且将蔬菜大棚作为烧烤场地,污染周围环境,希望部门进行查处。兴庆区其他银燕农庄(宁夏轶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位于兴庆区掌政镇杨家寨村燕丰家园西区西侧、迎燕路北侧,日常经营农家乐餐饮服务,生活污水通过下水管网集中处理,不存在向渠沟排放污水的情况。部分属实已要求农庄将烧烤设备移出,恢复大棚原貌。阶段性办结
33〔2024〕
068号
2018年7月至2019年,贺兰县政府一直在贺兰县立岗镇张亮村堆放垃圾,2019年4月市民房屋被强拆前,每天有上百辆渣土车在此处倒垃圾,扬尘污染导致鱼池内的鱼整池死亡,且污染周围排水沟,导致水质呈橘黄色并带有刺鼻异味,多次联系相关部门反映无果。贺兰县其他经核查,投诉人反映问题点位实为贺兰县建筑垃圾消纳场,位于立岗镇兰丰村。该消纳场手续齐全,现已中标建筑垃圾处理项目,已正常投入使用。
关于群众反映的“2019年4月市民房屋被强拆”问题。经调查,2019年期间,投诉人对贺兰县人民政府和贺兰县综合执法局、教育体育局行政强制一案向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两次行政诉讼,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因被告主体不适格,于2019年12月5日分别做出(2019)宁01行初291号、(2019)宁01行初292号行政裁定书,均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关于群众反映的“扬尘污染导致鱼池内的鱼整池死亡,且污染周围排水沟,导致水质呈橘黄色并带有刺鼻异味”问题。经多部门联合现场调查,该鱼池作为三期堆场建设地已被填埋。该消纳场堆放的建筑垃圾已全部进行封场覆盖管理,且均为建筑垃圾及各小区装修建筑渣土。2020年9月,贺兰县综合执法局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对消纳场进行环保检测,各项检测结果均达标。
部分属实督促徽仁(宁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强化垃圾消纳场日常监管和封场管理,定期清理整治院内环境卫生,并对风化、残损的防尘网进行更换,加大洒水防尘力度,确保场地无裸露及扬尘;扎实开展固体废物非法处置倾倒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网格化日常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加快贺兰县建筑垃圾消纳场现有存量垃圾处理进度,着力提升贺兰县建筑垃圾综合处置水平。已办结
注:1.行政区域为县(市、区)、工业园区。   
    2.污染类型为大气、水、土壤、噪声、生态破坏、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其他。
    3.是否属实为部分属实、部分属实、属实、不属实。
    4.是否办结为办结、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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