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自治区党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转交群众信访举报投诉案件 (第七~九批)办理情况

银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inchuan.gov.cn 
来源: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2024-07-31 

字体颜色: [红] [黄] [蓝] [绿]    
保护视力色: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恢复默认

    现将自治区党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银川市期间转交群众信访投诉案件(第七~九批)办理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银川市办理自治区第三轮(第七~九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投诉案件情况表

          银川市办理自治区第三轮(第七~九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投诉案件情况表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是否办结
1〔2024〕
069号
市民是金凤区塔渠街宝湖印象的业主,反映买房子时一楼没有搭建院子,现在整个小区的一楼都在搭建院子,并且20号楼绿地被倾占,树木被砍伐,市民向相关部门反映,也没有得到处理。金凤区其他宝湖印象小区20号楼存在一楼业主对院子加装护栏、铺砖硬化情况,小区内其它楼宇一楼业主也不同程度存在改造一楼院子情况。调阅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购买合同》,双方约定“业主对一楼所附带的庭院拥有独立的使用权,不计入商品房建筑面积,在使用时不得违法搭建构筑物,不得改变其形状、大小、隔离方式、用途等,不得闲置、荒芜庭院,不得影响小区的整体绿化”,个别业主违反《商品房购买合同》有关条款约定。属实调阅小区《绿化竣工图》,小区绿地率为35.95%,绿地面积未将一楼院子纳入其中。针对个别业主违反《商品房购买合同》有关条款约定,由综合执法等部门督促开发商组织一楼住户进行整改;督促小区物业加强巡查检查,坚决杜绝在附带庭院上新增违法搭建构筑物;针对居民反映的被砍伐树木在20号楼南侧,该树已枯死,物业公司对枯树进行了清理并计划秋季进行补植。阶段性办结
2〔2024〕
070号
市民是金凤区六盘山中路中梁御府的业主,2020年入住小区时,政府公示要在小区东侧沿唐徕渠边的空地(约两公里长)进行绿化,并打通小区旁边的断头路,但截止2024年7月21日未进行绿化和打通道路,导致扬尘污染严重、业主车辆通行不便,希望尽快进行绿化并打通道路。金凤区其他金凤区六盘山中路中梁御府小区东侧空地,为拟规划建设的金凤十四街(六盘山路-金凤五路)慢行绿道工程,由银川市住建局组织实施,目前道路尚未施工,具体施工时间尚不确定。现场核查,部分小区业主将车辆停放在待建道路空地。属实及时跟进金凤十四街建设进度,做好道路建设服务保障工作;协调金凤区环卫办定期对待建道路空地进行洒水降尘。已办结
3〔2024〕
071号
金凤区银啤巷森林九里北门对面和金凤区川丰巷内有两家无证无手续的再生资源回收站,两家再生资源回收站都设立在危房内,将用红漆写的木板放置到马路边,影响市容。金凤区其他银啤巷森林九里北门对面的再生资源回收站于7月21日搬至该处,未办理营业执照;商户租用院内场地堆放纸板箱、塑料瓶等废品。川丰巷内的再生资源回收站营业房属经营场所,2019年7月4日办理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640100MA7734D225),名称为银川市金凤区“物尽其用垃圾回收”川丰点,租用院内场地堆放纸板箱塑料瓶等废品。属实要求银啤巷森林九里北门对面的再生资源回收站清理院内废品,停止经营活动,拆除门口“收废品”招牌;要求川丰巷内再生资源回收站在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内经营,责令商户自行将超范围堆放的废品打包清理,保持场地卫生干净整洁。该场地废品已于7月24日完成清理。已办结
4〔2024〕
072号
市民是金凤区丽银街碧桂园翡翠湾的业主,反映小区西边的七子连湖没有进行开发,该处垃圾堆放无人清理,植被遭到破坏,且有市民在湖边烧烤野营,随地大小便,导致湖里水质变差,周边的生态环境遭到破坏。金凤区其他碧桂园翡翠湾小区西侧七子连湖周边存在垃圾袋、纸屑等生活垃圾;经与综合执法局对接,金凤区六盘山中路碧桂园翡翠湾西侧七子连湖未规划公共卫生间;碧桂园翡翠湾北侧的金凤九路道路主体建设已完工,绿化尚未施工,道路西侧空地为拟规划建设的金凤八路;经现场巡查小区未发现有损坏绿地和砍伐树木现象,经向物业了解,2024年至今未接到业主反映砍伐树木、破坏植被有关问题。属实针对存在垃圾袋、纸屑等生活垃圾的问题,已组织志愿者进行集中捡拾清理;7月21日,金凤区长城中路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对上述空地上的杂草和垃圾进行清理拉运,对裸露地块覆盖防尘网。已办结
5〔2024〕
073号
市民是金凤区塔渠街宝湖印象的业主,反映买房时小区一楼设计的都是绿化,现在一楼的绿化被破坏,搭建成院子,已经有6-7家住户搭建完成;市民询问开发商被告知后期所有的一楼都要搭建为院子,现希望部门核查破坏绿化搭建院子是否在原来的规划设计内。金凤区其他宝湖印象小区20号楼存在一楼业主对院子加装护栏、铺砖硬化情况,小区内其它楼宇一楼业主也不同程度存在改造一楼院子情况。调阅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购买合同》,双方约定“业主对一楼所附带的庭院拥有独立的使用权,不计入商品房建筑面积,在使用时不得违法搭建构筑物,不得改变其形状、大小、隔离方式、用途等,不得闲置、荒芜庭院,不得影响小区的整体绿化”,个别业主违反《商品房购买合同》有关条款约定。属实调阅小区《绿化竣工图》,小区绿地率为35.95%,绿地面积未将一楼院子纳入其中。针对个别业主违反《商品房购买合同》有关条款约定,由综合执法等部门督促开发商组织一楼住户进行整改;督促小区物业加强巡查检查,坚决杜绝在附带庭院上新增违法搭建构筑物;针对居民反映的被砍伐树木在20号楼南侧,该树已枯死,物业公司对枯树进行了清理并计划秋季进行补植。阶段性办结
6〔2024〕
074号
金凤区塔渠街宝湖印象的公共绿地被1楼业主擅自占用改成院子,市民表示购房时并未告知绿地属于业主私有,希望核查1楼业主占用公共绿地的行为是否合理,若不合理希望尽快恢复公共绿地。金凤区其他宝湖印象小区20号楼存在一楼业主对院子加装护栏、铺砖硬化情况,小区内其它楼宇一楼业主也不同程度存在改造一楼院子情况。调阅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购买合同》,双方约定“业主对一楼所附带的庭院拥有独立的使用权,不计入商品房建筑面积,在使用时不得违法搭建构筑物,不得改变其形状、大小、隔离方式、用途等,不得闲置、荒芜庭院,不得影响小区的整体绿化”,个别业主违反《商品房购买合同》有关条款约定。属实调阅小区《绿化竣工图》,小区绿地率为35.95%,绿地面积未将一楼院子纳入其中。针对个别业主违反《商品房购买合同》有关条款约定,由综合执法等部门督促开发商组织一楼住户进行整改;督促小区物业加强巡查检查,坚决杜绝在附带庭院上新增违法搭建构筑物;针对居民反映的被砍伐树木在20号楼南侧,该树已枯死,物业公司对枯树进行了清理并计划秋季进行补植。阶段性办结
7〔2024〕
075号
贺兰县丰庆东路(109国道向东2公里桥头)桥头向北公路上的下水井全天向上返污水,恶臭味严重,现污水已经漫延至附近公园内,将小半个公园淹了,此问题已经20天时间,但部门只使用铁皮围起,没有进行处理,影响周边居民生活。贺兰县因丰庆东路污水提升泵站管道蝶阀老化、淤堵,且夏季用水量增大,致使管网排污流速缓慢,管道污水外溢。基本属实贺兰县综合执法局安排专业维修公司对丰庆路至桃园路原有老管网进行开挖作业,7月23日晚打通原有老管道,将丰庆路部分污水分流至桃源路污水泵站,缓解丰庆路污水管网排污压力,丰庆路污水外溢问题有效解决;调配洗扫车2辆,吸污车1辆,对丰庆路路面、公园原有污水进行了清理,目前已全部清理完毕。已办结
8〔2024〕
076号
金凤区六盘山中路碧桂园翡翠湾西侧七子连湖未设置公共卫生间,导致在此处烧烤和钓鱼的人员经常在树林里随地大小便,且将垃圾扔到湖内,影响水质,破坏生态环境。
碧桂园翡翠湾北侧的断头路一直未维修,断头路西侧空地没有绿化,堆放大量垃圾,导致蚊蝇滋生,影响环境卫生和业主出行。
碧桂园翡翠湾1楼业主砍伐树木、破坏植被占用公共绿地,导致小区生态环境受到影响,联系物业反映无果。
金凤区其他一是碧桂园翡翠湾小区西侧七子连湖周边存在垃圾袋、纸屑等生活垃圾。二是经与综合执法局对接,金凤区六盘山中路碧桂园翡翠湾西侧七子连湖未规划公共卫生间。三是碧桂园翡翠湾北侧的金凤九路道路主体建设已完工,绿化尚未施工,道路西侧空地为拟规划建设的金凤八路。四是经现场巡查小区未发现有损坏绿地和砍伐树木现象,经向物业了解,2024年至今未接到业主反映砍伐树木、破坏植被有关问题。属实针对存在垃圾袋、纸屑等生活垃圾的问题,已组织志愿者进行集中捡拾清理;7月21日,长城中路街道办事处已组织人员对上述空地上的杂草和垃圾进行清理拉运,对裸露地块覆盖防尘网。已办结
9〔2024〕
077号
市民是灵武市马家滩镇西三村的村民,反映自己承包的退耕还林地被宝丰能源有限公司光伏项目倾占,导致林地内的植被压弯且遭到破坏,市民与宝丰能源有限公司沟通,被告知是灵武市自然资源局将林地卖给该公司,没有任何赔偿,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也没有得到处理,现希望政府部门能够亲自实地核查进行处理。灵武市其他宁夏灵武宝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在马家滩镇实施2000MW光伏复合电站项目。经核实,该项目计划用地面积约60000亩,占地类型为天然牧草地、其他草地、沙地、裸土地及农村道路,不涉及使用林地。经核查,未发现宝丰公司破坏林地情况。该项目2022年10月24日取得自治区发改委《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升压站及进场道路用地依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光伏组件列阵用地由宝丰公司与灵武市自然资源局签订了用地协议,项目备案和用地手续齐全。项目实施过程中,会临时占用部分草地,灵武市自然资源局已要求宝丰公司编制土地复合利用方案,并要求在项目竣工验收前对建设施工临时占用的草地进行修复,植被郁闭度必须大于等于周边天然牧草地。部分属实项目完工后督促企业按照土地复合利用方案对项目建设涉及占用的草地进行恢复,确保达到恢复要求;加强法规政策宣传,重点对新能源项目用地政策进行大力宣传,引导周边群众依法维护权益,合理表达诉求,争取群众支持;进一步加强项目用地审批管理,指导企业依法依规申请审批使用土地,保护林地、草地资源,持续做好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工作;强化日常执法监管,加强对光伏发电项目用地的日常监管,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擅自建设非发电必要的配套设施,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已办结
10〔2024〕
078号
市民是兴庆区进宁北街银湖小区5号楼的业主,5号楼负一层架空层的排水主管道漏水,积水无法排出,导致蚊虫滋生,异味扰民严重,该情况已持续几年,联系多个部门反映无果,社区表示需要业主自筹资金进行处理,物业表示只收0.3元/㎡物业费不予进行管理,希望部门协调尽快解决积水问题。兴庆区其他该楼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照《银川市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更换排水管道不属于物业维修范围。基本属实兴庆区银湖社区先后3次组织召开协商议事会,商议业主集资维修排水管道事宜,议事会决定由5号楼23户居民共同出资,筹集资金用于更换6根排水管道。因施工预算不足,目前存在资金缺口,仍有3根管道未完成更换。阶段性办结
11〔2024〕
079号
市民住在永宁县胜利乡烽火村,反映之前村里的垃圾由管理员回收,并且进行转运清理,现在管理员回收垃圾后,直接进行焚烧,且焚烧的现象很严重,影响环境且产生异味,市民向相关部门反映,被告知会对管理员进行批评教育,但是没有解决问题。永宁县其他永宁县胜利乡人民政府于7月15日接到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理工单,投诉内容为近期垃圾无人回收,不明身份人员焚烧垃圾,产生异味扰民。经查,烽火村垃圾回收管理人员贾某某于7月13日将垃圾集中回收后直接焚烧并用土掩埋,接到举报后,胜利乡人民政府立即组织对垃圾进行了清理。属实针对垃圾回收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的问题,永宁县胜利乡人民政府已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作出扣发7月工资200元及7月考核不合格的处理,同时明确垃圾管理工作职责,教育工作人员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做好垃圾回收转运工作。已办结
12〔2024〕
080号
金凤区亲水北大街银川国际交流中心西北侧绿地上被搭建大量帐篷,节假日有很多人员在此处烧烤露营,露营的人员会将垃圾扔在绿地上,垃圾产生的异味扰民且影响环境,市民表示此处喝酒的人员也很多,存在安全隐患。市民听说此处的帐篷是违规搭建的,但一直未进行拆除,希望核实是哪个部门批复在此处搭建帐篷的,搭建帐篷是否合规,若不合规希望尽快拆除帐篷。金凤区其他银川国际交流中心西北侧绿地现由银川市林草和园林管理局下属银川市绿化养护中心管理。银川市林草和园林管理局将对该绿地进行改造提升,通过科学规划功能分区、完善基础设施配置、规范管理机制、绿地养护实行轮休模式,制定共享绿地管理制度等措施,健全该共享绿地综合服务功能。地块垃圾已清理完毕,改造期间,暂停开放。属实市林草和园林管理局联动金凤区公安、综合执法部门开展清理整顿工作;举一反三,对各镇、街道此类绿地开展排查;加强日常巡防巡护,确保问题不再反弹。已办结
13〔2024〕
081号
市民是金凤区阅福路阅海万家G1区5号楼的业主,反映5号楼西南方向不到10米处有一个的垃圾站,用于堆放装修建筑垃圾,但2023年更换垃圾箱后里面堆放各种各样的垃圾,夏天存在异味,一刮风里面的垃圾就会飘出来,并且经常在夜间23:00清运垃圾,产生噪音,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市民和物业公司沟通,被告知等到全部小区住户装修完毕,超过90%的业主入住后就会将垃圾站移走,但截止到目前还未移走,现要求部门协调挪走垃圾箱,且不要占用停车位。金凤区其他投诉人反映的垃圾站为小区住户装修垃圾临时存放点,设置有建渣站箱体,位于G1区5号楼西南角。目前,该垃圾站只存放装修垃圾。该小区总户数1764户,尚未装修户数318户,约18%的住户尚未装修。属实针对“更换垃圾箱后堆放其他垃圾、存在异味、刮风垃圾飘出”问题,贺兰山中路街道办事处已要求物业公司用绿网覆盖装修垃圾,避免垃圾飘出;针对“夜问清运垃圾,产生噪音”问题。贺兰山中路街道办已要求物业公司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清运,避免影响居民休息;针对“挪走建渣站箱体及占用停车位”问题。目前,为方便装修户清理装修垃圾,仍需保留建渣站箱体,该建渣站箱体未占用停车位。已办结
14〔2024〕
082号
市民居住在金凤区丰登镇永丰新村,每天17:00开始能闻到东侧污水处理厂(具体名称无法提供)传来的臭味,因污水处理厂距离居民区过近,异味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金凤区大气诉求人反映的污水处理厂为银川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从事生活污水处理,设计处理规模为5万吨/日,目前处理生活污水5万吨/日。7月20日市生态环境监测站两次对该公司厂界臭气浓度排放情况开展突击执法监测,监测报告显示厂界臭气浓度为达标。不属实金凤区人民政府将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厂区排放气体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确保不发生异味扰民问题。已办结
15〔2024〕
083号
灵武市高新区瑞银路宁夏瑞银有色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每天晚上23:00开始会排放带有臭味的气体,严重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希望部门对该情况进行查处。灵武市大气宁夏瑞银有色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再生铝合金项目自2019年停产至今,再生铜项目已于2023年12月拆除,目前仅有铝合金导线、圆线同心绞架空导线项目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颗粒物、非甲烷总烃,配套建有静电油雾净化器、布袋收尘器等废气处理设施,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无恶臭污染源。经调阅排污许可信息和监测报告,宁夏瑞银有色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有组织废气及无组织废气排放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不属实加强对瑞银科技公司的日常监管,确保企业治污设施平稳运行,并按规定要求开展环境监测,确保达标排放;提高对再生资源产业园区块的检查巡查频次,特别是增加夜间巡检频次,一旦发现异味废气超标企业,将依法依规处理。已办结
16〔2024〕
084号
金凤区满瑞巷瑞景家园南门有一家废旧物资回收站占道经营,露天堆放废旧物资,影响环境。金凤区其他瑞景嘉园南门再生资源回收站位于满城南街与满瑞巷交叉口瑞景嘉园1号楼一层,规划用途为商业,该再生资源回收站所在一号楼为商住楼,符合规划用途。该再生资源回收站取得了营业执照,未发现超范围经营现象,未安装大型加工设备,房间内仅有可自卸式钢管搭设的货架用于存放不同废旧物资,室内不存在改变主体或承重结构情况。
调查时发现商户门口的停车位停放着废品回收车辆,车箱内堆放纸箱。该公司租赁宁夏瑞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4个停车位,用于停放废品回收车辆,租赁期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相关缴费凭证正常,不存在免费停车情况。
满瑞巷另有经营再生资源回收公司2家。目前,满瑞巷129号营业房“变废为宝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未营业。满瑞西巷“宁夏展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营业房属经营场所,2022年8月12日办理了营业执照。
属实针对回收车辆内堆放废旧物资露天停放问题,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禁止店外经营,将目前存放的废品进行清理,后续不得在门口停放的回收车内存放回收物;并要求商户规范经营,严格落实《银川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规定,在回收和转运过程中确保再生资源回收物不落地;禁止店外经营,将目前存放的废品进行清理,后续不得在门口停放的回收车内存放回收物;要求商户对店内及周边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清扫整治,杜绝异味产生;协调物业对经营场所进行蚊、蝇、蟑消杀,改善卫生状况。目前,该公司已按要求进行整改,现场无异味。已办结
17〔2024〕
085号
市民居住在兴庆区英才巷邮缘小区,反映兴庆区民族北街宁夏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全天24小时发出传送带传送货物,及车辆运送货物等生产噪音,尤其是中午和晚上噪音最严重,影响附近居民正常休息和生活,市民自行购买检测噪音设备,经过检测发现噪音在50-60分贝。兴庆区噪声宁夏中邮物流有限公司位于民族北街303号,紧邻邮缘小区。噪声来源主要为:大型快递车进出场地过减速带颠簸噪声;冷库压缩机运行噪音;大型分拣设备运行噪声(2023年11月开始使用)。该公司晚上23:30至次日凌晨1:00停止分拣作业,凌晨4:00-5:00为集中分拣作业时间。基本属实宁夏中邮物流公司已拆除院内所有减速带;将分拣设备直角滑槽改为旋转滑槽,降低快递撞击噪音;对集包中心场地镂空处加装采光玻璃,进一步隔音降噪;同时加强制度管控,要求集包中心晚上20:00后关闭卷帘门,全天禁止进出场地车辆鸣笛和使用倒车语音提示。阶段性办结
18〔2024〕
086号
兴庆区月牙湖乡滨河旅游大道天山海世界黄河明珠每天产生4000到5000方的污水(洗澡水等),小部分污水排放到市政管网,大部分污水长期违规排放到东侧滨河旅游大道林带和西侧沙滩旁边的人工湖内,严重污染环境。2021年12月3日国家环保督导组曾对该问题进行查处,要求天山海世界黄河明珠清理污水并进行整改,但整改后天山海世界黄河明珠依旧在排放污水。市民向国家环保部反映该问题,由银川市环保局兴庆分局负责处理,但兴庆分局的回复内容是不承认天山海世界黄河明珠存在排放污水的情况,市民表示有录音等相关证据,也可对违规排放污水的土壤进行检测。要求部门尽快对天山海世界黄河明珠违规排放污水的问题进行查处。兴庆区天山海世界黄河明珠经营范围为游乐园服务,在旅游旺季4月至9月期间,日产生污水约570方,污水全部通过污水井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集中排放。滨河旅游大道林带和西侧沙滩旁边的人工湖内未发现排水现象,附近两处低洼地内积水来自绿创林业有限公司夏季绿化灌溉渗水。2022年至今,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兴庆分局多次联合星河街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对天山海世界现场检查,未发现偷排现象。不属实兴庆区星河街街道办事处将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大日常巡查检查力度,确保污水合规排放。已办结
19〔2024〕
087号
金凤区城北杨家湖在2014年被自治区人大列入湖泊湿地保护,现金凤区万安巷与团结路交汇处中海海樾开发商正在附近建楼,将杨家湖填埋了一部分,希望部门对开发商填埋湖泊湿地的行为进行核查。金凤区其他市民反映金凤区杨家湖位于大连路北侧,唐徕渠西侧、沈阳路南侧、正源街东侧。经与银川市自然资源局核实相关城市规划,根据土地审批和河湖等数据资料,投诉人反映的中海海樾开发地块于2015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转为建设用地(宁政土批字〔2015〕158号),2023年经银川市人民政府批准挂牌出让建设用地(银政土批字〔2023〕34号),银川中海海悦置业有限公司摘牌取得该宗建设用地使用权并进行建设。不属实金凤区人民政府积极配合银川市自然资源局做好正源街以东片区土地规划用途及布局,减少住宅用地比例,改善市民居住环境。已办结
20〔2024〕
088号
1.金凤区彩云街天山国宾壹号东门外施工后没有使用绿网覆盖,导致空地裸露,还在空地上堆放建筑垃圾,污染环境,刮风时扬尘扰民严重,市民表示该问题已持续将近2年,一直无人进行管理。2.天山国宾壹号小区内垃圾箱规划不合理(在小区内摆放的垃圾箱过少),垃圾清运不及时,还经常将垃圾箱的盖子盖住,异味扰民且影响业主扔垃圾。3.天山国宾壹号1号楼电梯的保护板破损,积水渗入后长期无人维护,导致异味产生,在楼道和电梯内都可以闻到异味,影响业主正常生活,要求尽快更换电梯保护板。4.天山国宾壹号小区内绿化不及时修剪和维护,小区内水系不放水时有大量淤泥和杂草,放水后又不对水进行循环,导致蚊虫滋生,异味扰民。金凤区其他天山国宾壹号小区由银川天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3期)开发建设,一是小区东门外路面施工未结束,现场堆放有建筑材料和零散建筑垃圾,有一段待建路面空地裸露。二是小区依据垃圾分类“撤桶并点”要求,已建设2个四分类垃圾分类房,并在单元门口、地库出入口等公共部位摆放97个垃圾桶,每天早晚集中清运两次,垃圾桶每月集中清洗两次,避免产生异味。三是因个别业主将泔水等废弃物酒落至轿厢地板上导致电梯保护板产生异味。属实督促施工方对裸露空地和建筑材料覆盖了防尘网并对零散建筑垃圾进行了清理;因个别业主将泔水等废弃物酒落至轿厢地板上导致电梯保护板产生异味问题,物业已对1号楼东体电梯地板进行更换;督促小区物业公司加大绿化养护和水质清理力度,及时处理业主投诉建议,提高小区服务水平;督促小区东门外路面施工方加快施工进度,规范工地施工管理,避免施工扬尘污染大气环境;物业公司将绿化浇水养护时间调整为上班之前和下班之后,随时根据苗木长势修剪。物业公司及时吸污换水,金凤区物业办现场要求物业公司加大绿化养护和水质清理力度,避免蚊虫滋生等情况发生。已办结
21〔2024〕
089号
兴庆区丽景北街银川市运管局东侧场地搭建了一个棚子在回收废纸和啤酒瓶,一刮风该处废旧纸片到处乱飞,且将清洗啤酒瓶的脏水直接倾倒在地面上,存在异味扰民和环境污染问题;其次,该处使用机械打包废纸,存在噪音扰民,市民向丽景街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反映,没有得到有效处理。兴庆区其他丽景北街运管处东侧(宁港城西地块)场地临时搭建棚子回收废纸和啤酒瓶,遇大风天气纸片乱飞,清洗酒瓶废水乱倒,导致环境卫生较差;打包废纸时,机械噪声较大。基本属实兴庆区丽景街街道办事处要求该回收点立即清理整治,目前已停止机械打包作业,将回收的啤酒瓶、废纸彻底清理,并对场地卫生进行清扫。已办结
22〔2024〕
090号
市民居住在金凤区阅福路阅海万家G1区,反映小区东南方向原来计划建设商业综合体,已经完成了一半,但是剩余部分一直没有继续施工,现处于荒废状态,存在环境污染问题。金凤区其他目前该工地处于停工状态。属实市住建局已采取围挡措施,防止产生扬尘,逐步推进解决项目建设问题。已办结
23〔2024〕
091号
市民居住在贺兰县虹桥北街公园悦府,反映从2023年入住开始小区周边存在发酵发酸的味道,主要集中在晚上和半夜时间,部分市民闻到会被呛醒。市民向贺兰县环保局反映,部门经过核查确实存在此味道,但是没有核查出具体源头,异味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贺兰县大气一是贺兰县住建、综合执法等部门对公园悦府小区及周边进行排查,发现轻微异味;二是利用大气走航监测车对德胜片区异味溯源,未发现异常;三是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西夏嘉酿、辛普劳、大北农等企业进行检测,其厂界臭气浓度均未超标,西夏嘉酿周边有异味。基本属实贺兰县住建、综合执法等部门联合对公园悦府小区周边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和监测频次,精准溯源解决异味扰民问题。督促德胜片区各企业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达标排放。阶段性办结
24〔2024〕
092号
金凤区丰登镇永丰村银川保绿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每天不定时散发出厨余垃圾的异味,污染环境,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市民表示该问题持续多年一直得不到处理。金凤区大气银川保绿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从事餐厨废弃物处理,设计处理规模为500吨/天,目前日均处理350吨,采用“酸洗涤+碱洗涤+生物除臭”工艺,建设生产线末端除臭系统、沼气净化及利用系统。7月26日,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厂界臭气浓度排放情况开展突击执法监测。监测报告显示,厂界臭气浓度为达标。7月26日夜,市生态环境局金凤分局对该公司进行夜间突击检查,该公司生物除臭、沼气净化及利用系统运行,厂内无明显异味。属实加强生产运行管理,定期对生产设施设备、异味抽吸管道、餐厨垃圾收运车进行检修、清洁、清洗;定期组织对厂区无组织排放臭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阶段性办结
25〔2024〕
093号
贺兰县新平村新兴砖厂西边,有一家砖厂(村书记张成元开设)持续生产作业产生的粉尘大,影响周边环境。贺兰县大气贺兰县习岗镇新平村新兴砖厂西侧为贺兰县习岗镇鸿涛水泥制品预制厂,该厂作业现场搅拌机、原材料、成品水泥制品露天堆放,厂区内部地面有浮土,未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基本属实贺兰县习岗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贺兰县习岗镇鸿涛水泥制品预制厂对加工机械、原材料、裸露地面落实绿网覆盖及洒水降尘等防护措施,目前所有措施已落实到位;贺兰县人民政府将持续对贺兰县习岗镇鸿涛水泥制品预制厂生产扬尘问题开展“回头看”,督促企业在加工车间、物料库房、防尘设施建成前,不得露天加工生产,同时加强辖区类似问题排查整治,维护好居民良好生活环境。已办结
26〔2024〕
094号
金凤区塔渠街宝湖印象25号楼和24号楼中间西侧的营业房(张进安手抓)通过餐厅消防通道将厨余垃圾桶放置在小区内部,在小区内扔垃圾,导致台阶上都是油污,影响小区环境且异味扰民。金凤区其他宝湖印象小区25号楼和24号楼西侧张进安手抓店餐厅消防通道后门台阶有油污,餐厅负责人之前在此处摆放厨余垃圾桶,现场检查时,已将厨余垃圾桶收至店中,规范摆放。属实执法人员根据《银川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餐厅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明确告知餐厨垃圾桶严禁外摆,要求及时收放厨余垃圾桶。该餐厅已对摆放过餐厨垃圾桶周边地面进行彻底清扫和冲洗。已办结
27〔2024〕
095号
近2个月时间,金凤区丽银街中梁御府19号楼楼下营业房安装空调外挂机,存在噪音扰民问题,市民向物业和管理人员反映,没有解决问题。金凤区噪声中梁御府小区19号楼3单元西侧楼体与营业房之间空隙内有3台大功率空调外挂机,为小区外营业房商户芒榴果蔬水果店(2024年5月25日开业)的冷库和中央空调所用。经向中梁御府小区物业调阅小区规划图显示,该水果店装修期间未在原有空调位置安装空调外挂机,私自将设备安装在19号楼3的单元门口角落,导致噪声扰民问题。属实金凤区长城中路街道办事处现场要求小区物业公司向商户送达《告知函》,告知商户在5天内(2024年7月30日之前)将空调外挂机和冷库压缩机迁移至远离居民楼的位置,进行降噪处理。阶段性办结
28〔2024〕
096号
灵武市兴灵路龙凤佳苑南侧宁夏亿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每天晚上22:00以后会偷排20到30分钟带有臭味的气体,污染周围环境,人闻到后会有恶心呕吐等症状,楼层越高闻到的臭味越明显,严重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灵武市大气宁夏亿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异味管道改造工作,并对水解酸化池和污泥压滤间异味收集管道增设收集风机,已实现异味完全燃烧处理。经调阅企业自行监测报告,亿美公司排放废水中氨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等均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厂界无组织废气臭味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市生态环境局灵武分局分别于2024年7月16日、7月23日安排检测人员在亿美公司厂界及上元名城小区进行臭气浓度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基本属实督促亿美公司持续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管理,确保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稳定、废水达标排放;督促亿美公司强化废气处理设施检查工作,确保除臭设施正常运行,降低异味对周边居民和环境的影响;强化日常监管,加强对亿美公司检查巡查频次,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对超标排污行为依法处理。已办结
29〔2024〕
097号
市民居住在灵武市嘉源街上元名城3期,反映周边厂子夜间经常偷偷排污,产生类似于化工的恶臭味,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向相关部门反映,也没有解决问题。灵武市大气宁夏亿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异味管道改造工作,并对水解酸化池和污泥压滤间异味收集管道增设收集风机,已实现异味完全燃烧处理。经调阅企业自行监测报告,亿美公司排放废水中氨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等均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厂界无组织废气臭味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市生态环境局灵武分局分别于2024年7月16日、7月23日安排检测人员在亿美公司厂界及上元名城小区进行臭气浓度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基本属实督促亿美公司持续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管理,确保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稳定、废水达标排放;督促亿美公司强化废气处理设施检查工作,确保除臭设施正常运行,降低异味对周边居民和环境的影响;强化日常监管,加强对亿美公司检查巡查频次,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对超标排污行为依法处理。已办结
注:1.行政区域为县(市、区)、工业园区。   
    2.污染类型为大气、水、土壤、噪声、生态破坏、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其他。
    3.是否属实为部分属实、部分属实、属实、不属实。
    4.是否办结为办结、阶段性办结。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