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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公开自治区党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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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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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5日至8月3日,自治区党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银川市进行了为期20天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10月11日向银川市反馈了《银川市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银川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制定了《银川市贯彻落实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全面部署并系统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整改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次全会部署要求,突出问题导向、推动标本兼治,推动反馈问题不折不扣、高质高效按时整改到位,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努力建设生态强市,为加快美丽宁夏建设作出首府贡献。

《整改方案》聚焦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4个方面14类43项问题,逐项明确了整改牵头单位、责任单位、验收单位、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确保整改任务全面落实。

为保障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整改方案》明确了四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整改市委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定期研究、协调解决重点问题和重大事项。市委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整改期间的协调督促落实工作。二是压实整改责任,扎实推进整改明确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整改牵头单位责任,合力推动整改落实,确保整改落地见效。严格验收销号,确保高质量整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按照“谁主管谁验收、谁主责谁牵头”原则,组织开展验收销号工作,确保整改任务目标措施要求全面落实到位。四是强化督导检查,严肃责任追究建立完善定期督导、挂账督办、跟踪问效等工作机制,构建整改工作闭环。强化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围绕重点问题线索,深入调查,厘清责任,精准问责。

附件:银川市贯彻落实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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