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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银川市医疗保障局 征集时间:2026-06-08 16:57 至 2026-07-0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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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管理,规范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行为,进一步压实定点医药机构履约责任,强化医保对医药机构的激励约束作用,提高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效率,银川市医疗保障局起草了《银川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期限
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6年6月8日至2026年7月7日。
二、征求方式
意见以书面形式提出,可以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反馈到银川市医疗保障局,邮件主题需注明“《银川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联系人:韩宗丞,0951-6888742
邮 箱:ylbzjd@163.com
通讯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银川市医疗保障局)
邮编:750011
三、其他事项
1.法人及社会组织提交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社会公众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3.参与者的个人信息和意见内容我局将严格保密。
附件:银川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
银川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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