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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征集时间:2025-05-21 14:40 至 2025-06-2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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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银川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高污染燃料目录〉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7〕2号)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规定,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结合银川实际,牵头起草了《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间(2025年5月21日—6月20日),欢迎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1.邮件发至:ycsdqwrfzk123@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2.信函寄至: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中路119号银川市生态环境局407室,邮编:750001,收件人:田新华。请在信封上注明“《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联系电话:0951-8679809
附件:1.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2.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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