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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管理的通告

来源: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6-18

2024年中考临近为给广大考生备考和考试营造安全有序温馨的社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在2024618日至30日期间对我市低慢小航空器加强管理现通告如下:

一、管制区域及时段

区域:银川市行政区域全境。

时段:202461820时至3020

二、管制对象

包括但不限于: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包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无人机穿越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等飞行高度低速度慢目标小的飞行器。

三、管控措施

(一)在上述管控时段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各类体育娱乐广告性等低慢小飞行器飞行活动。涉及应急救援警务执勤测绘抢修等特殊任务飞行必须报部队民航空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组织飞行。

(二)管制期间公安机关将启用反制设备对违法违规飞行施放的低慢小航空器采取管制措施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人予以处罚;造成不良后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群众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飞行的可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举报。



银川市人民政府    

20246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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