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11640100010085810C/2024-00274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4-07-12
责任部门: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4-07-23
名 称: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支持牛奶产业稳定发展专项担保基金方案》的通知
『图文解读』 图解:银川市支持牛奶产业稳定发展专项担保基金方案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银川市支持牛奶产业稳定发展专项担保基金方案》的通知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委金融办、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审计局、国资委:

《银川市支持牛奶产业稳定发展专项担保基金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支持牛奶产业稳定发展专项担保基金方案

为有效解决奶产业企业流动资金需求,促进奶产业稳生产、强加工、促销售、优机制,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通过设立奶产业稳定发展担保基金(以下简称“奶产业担保基金”),委托国有专业融资担保机构管理(以下简称“担保机构”),专项为银川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奶牛养殖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增信、融资等服务,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增信放大效应,构建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解决奶产业企业流动资金需求,全面提升奶产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努力将银川打造成全国领先的高端奶产业基地。

二、基金管理

(一)基金设立。由银川市农业农村局发起设立奶产业担保基金,基金规模2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出资,资金来源为银川市本级专项资金。基金有效期3年,期限届满后,由银川市农业农村局清理、回笼结余基金资金,并上缴市财政局,基金是否延期使用由市政府研究决定。

(二)基金用途。奶产业担保基金以一定比例撬动银行为银川市行政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奶牛养殖企业发放贷款,用于缓解企业短期资金流转压力。其中,奶产业担保基金运行首个年度放大倍数不低于5倍。

(三)管理方式。奶产业担保基金以保证金的形式存入国有专业融资担保机构在银行开立的专户中,实行专账管理、专项核算、专户储存,专门用于补偿基金项下担保贷款发生的风险,各方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支取、划转专户内资金;专户内资金产生的存款利息年终计入基金本金。

三、基金运行

(一)基金运行主体。银川市农业农村局委托国有专业融资担保机构负责奶产业担保基金的市场化运作。

(二)合作银行遴选。担保机构在银川市农业农村局的指导下,从在银川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中选择合作银行。合作银行负责奶产业担保基金项下贷款的审批发放、贷后管理、贷款回收等工作。

(三)基金运行模式。奶产业担保基金坚持“政策引导、担保增信、风险分担、规范运作”的运行原则。建立“企业自主申请、担保核保增信、银行审批放款”的贷款办理机制。担保机构应着眼解决奶产业养殖企业普遍存在的抵质押物缺乏问题,重点推进“农业设施抵押”“活体抵押+监管保障”“青贮抵押+监管保障”等创新业务模式,开辟业务办理“绿色通道”,为奶产业养殖企业提供低门槛、高效率融资担保服务。

四、信贷支持政策

(一)服务对象。银川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奶牛养殖,财务管理规范,生产经营正常,征信状况良好,已签订生鲜乳购销合同的养殖经营主体。

(二)担保额度及期限。单户企业担保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贷款期限一般为1年以内,贷款到期后符合续贷续保条件的企业,可申请办理贷款续贷续保。

(三)融资成本。担保机构降费让利,执行担保费率0.7%/年。合作银行执行优惠利率,贷款利率在人民银行最近一期LPR市场报价利率基础上加点不超过150BP。

五、业务办理流程

(一)客户申请。符合条件的奶产业养殖企业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业务申请,具体业务由担保机构审核受理。

(二)调研审批。审核受理的业务,担保机构和合作银行各自独立调研或联合调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研工作。根据调研情况,担保机构和合作银行各自独立进行业务审批,在资料齐备的前提下,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通知借款人办理担保放款手续。

(三)办理放款。借款人收到担保放款手续办理通知后,分别与担保机构和合作银行签署担保贷款相关合同,缴纳担保费,办理反担保手续。上述各项手续办理完毕后,担保机构书面通知合作银行放款,合作银行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

(四)到期还款。贷款期间,担保机构和合作银行按规定开展贷后(保后)管理工作。贷款到期后,借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向合作银行足额归还贷款本息,在借款人全额结清合作银行贷款本息后,担保机构为借款人办理抵质押物解押手续,担保贷款项目结束。

六、风险分担及追偿

(一)风险分担。奶产业稳定发展担保基金项下担保贷款风险由担保基金、担保机构、合作银行三方按照3:5:2的比例分担,即贷款风险的30%由担保基金承担、50%由担保机构承担、20%由合作银行承担。

(二)代偿追偿。贷款到期发生逾期的,由担保机构和合作银行联合追偿,追偿期60日,追偿期结束后未追回的贷款,由奶产业担保基金、担保机构分别按照30%、50%分担比例履行代偿责任,剩余20%的分担比例由合作银行自行承担。奶产业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的代偿责任范围仅限逾期贷款本金余额及正常利息,罚息、复息、滞纳金及其他相关费用由借款人承担,合作银行不得向奶产业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追索。代偿后,奶产业担保基金所承担0份额由担保机构代为追偿,担保机构及奶产业担保基金在其所承担的代偿责任范围内行使追偿权,合作银行所承担份额由其独立追偿。担保机构追偿收回的现金或借款人恢复还款能力偿还的现金,按照双方承担的风险比例原渠道返回各自资金账户。

(三)风险控制。奶产业担保基金项下贷款本金逾期不良率达到4%(含)后,暂停办理新增业务,待不良率下降至4%以内再行恢复新增业务开展,存量业务不受影响。

七、各方职责

(一)银川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奶产业担保基金筹集、拨付、清理、回笼等工作,对基金运作进行监督管理和工作指导,开展基金运营情况日常监管检查、绩效评价、担保机构考核等工作,按时进行基金本金、基金利息及有关基金担保经济行为的财务会计、预算会计核算工作。

(二)担保机构。负责奶产业担保基金日常运营,开展项目调研、贷款担保、保后管理、贷款清收、风险防控等工作。按季度向银川市农业农村局报送奶产业担保基金运行情况,及时反馈解决运行中的问题,不断提高金融服务质量。

(三)合作银行。加强银担企合作,完善服务机制,提高审批效率,为奶产业担保基金项下贷款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信贷支持,开展贷前调查、贷款发放、贷后管理、贷款清收、风险控制等工作,确保贷款专款专用。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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