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11640100010085810C/2024-00294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4-07-20
责任部门: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4-07-23
名 称: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银川市第二批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4年银川市第二批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和市委十五届十一次全会部署要求,深入实施“五八”强首府战略,加快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持续扩大有效益的投资,推动实现投资年度预期增长目标,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24年银川市第二批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一、强化项目服务保障

各县(市)区、园区及市直相关部门要聚焦时序进度快于计划进度,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确保9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按序保质完成年度计划投资任务。各级发改、审批、自然资源、工信等服务保障部门,要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加强供电、供水、供气配套设施建设,强化用地、用能、用工等资源要素供给,帮助项目单位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实以更有力度的服务效能,更有质效的要素保障推动项目建设,形成更多增量。实行全过程动态监管,市发改委要对年内无法开工、进度严重滞后或完成年度计划投资任务差距大的项目及时调整退出。

二、强化项目跟踪问效

各县(市)区、园区及市直各部门要按照项目“五比”活动工作要求,全面落实项目清单管理制度,强化全流程、全周期跟踪调度,切实以高质量项目支撑高质量投资,推动高质量发展。市政府督查室要会同发改、工信、统计等部门加大督导调研力度,定期形成督查专报,督促项目加快建设。各项目责任单位要于每月28日前将投资计划执行情况报送市发改委。市发改委要完善重大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考核细则,结合项目进展、调研督导等情况,每月开展晾晒比促,推动形成县区、园区、部门比学赶超的良性互动和协同合力。

三、强化项目谋划储备

各县(市)区、园区及市直各部门要按照千百十亿项目建设工作要求,聚焦投资总量支撑投资目标,持续围绕“三都五基地”、“两地五中心”、“三新”产业、未来产业等产业发展方向,加大招商力度,力争再引进落地一批大项目好项目,为打造千百十亿级产业集群夯实基础。要紧盯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中央预算内资金“两债一资金”以及国家专项资金政策导向、资金投向,细化深化谋划储备项目的前期手续,确保申报资金有项目、条件成熟能通过。要及早开展2025年项目谋划储备工作,夯实明年项目投资增长基础。

附件:2024年银川市第二批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表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20日

(此件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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