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内容快速切换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水务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策解读
解读方式: | 图文方式 | 生成日期: | 2024-08-28 |
---|---|---|---|
来源: | 银川市水务局 | 解读单位: | 银川市节约用水服务中心 |
政策原文: | 银川市水务局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 银川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银川市建设项目施工降水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为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和保护,防治地下水超采和污染,保障地下水质量和可持续利用,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强化水资源最大刚性约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地下水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节约用水条例》《银川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框架
《暂行管理办法》共二十一条。
第一条至第三条,包括《暂行管理办法》制订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施工降水概念及原则。
第四条至第十八条,包括建筑施工降水的取水许可申请、排放以及综合利用、水资源税核定和缴纳等方面的规定。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和建设单位利用地下水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十至第二十一条,包括施工降水鼓励行为、禁止行为及采取措施。
第二十二条,施行时间。
二、实施意义
《暂行管理办法》的实施,是加强地下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防治地下水超采和污染,保障地下水质量和可持续利用,进一步全面规范建设项目施工降水管理的重要举措。
《暂行管理办法》的实施,是进一步宣传了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工作,鼓励建设单位采用各种帷幕隔水技术,减少地下水开采量,自觉保护和综合利用地下水资源。
三、责任明确
《暂行管理办法》明确了水务、城市管理、审批、税务、住建各部门间开展协同治理,进一步明确和规范行政机关之间监管职责、信息共享、联合执法。
《暂行管理办法》要求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施工降水前中后期办理的相关手续及履行的责任和义务,遵循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或技术标准,自觉接受各相关部门日常监督检查。
四、施行时间
《暂行管理办法》自2024年8月2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8月20日。
政策咨询电话:0951-6888962
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日9:00-12:00 14:00-18:00
政策咨询:您还可通过“市长信箱”栏目提交咨询留言,相关责任部门会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