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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010085810C/2024-00287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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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4-07-19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24-07-23 |
名 称: |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银川—石嘴山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银川片区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图文解读』 |
图解:关于促进银川—石嘴山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银川片区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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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 |
《关于促进银川—石嘴山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银川片区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关于促进银川—石嘴山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银川片区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促进银川—石嘴山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
银川片区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加快银川—石嘴山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银川片区建设,有力有序承接东中部、国际产业转移,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5年,示范区银川片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综合实力进一步提升,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保持在黄河流域省会(首府)城市前列。强首府战略、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实现重大进展,城市特色更加鲜明、核心功能更加集聚、辐射带动更加凸显。
到2027年,区域发展综合实力大幅跃升,产业能级和核心竞争力显著提升,新质生产力取得突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建成特色鲜明的现代化经济体系,形成一批东西部产业承接转移的新路径、新模式、新经验。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产业集聚发展
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优势产业集群发展,加快打造“三都五基地”。推动新材料产业优势再造、换道领跑和绿色低碳转型,加快光伏、LED芯片制造等新材料行业全产业链发展。进一步加快能源结构优化,促进能源清洁低碳转型。推动枸杞、葡萄酒、牛奶等新食品产业智能化、集约化发展。推动算力产业发展,做强数脑,优化数网,延伸数链。积极谋划布局新型显示、新型储能、生成式人工智能等未来产业,抢占发展新赛道。全面推动现代农业品质化、规模化、高端化、品牌化发展。构建优质高效服务业新体系,加快建设“两地五中心”,推动现代服务业模式创新、业态创新、产品创新。到2027年,培育链主企业10家以上,供应链标杆企业13家以上。(市发改委、工信局、农业农村局、数据局分工负责,市科技局、商务局、林草和园林管理局、葡萄酒服务中心配合)
(二)建强产业转移平台
加强园区规划统筹、优化产业布局,因地制宜、错位发展。持续推进园区改革,深化“管委会+公司”运营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园区建设运营。推动园区积极参与“六权”改革,力争园区亩均投资强度、产值和税收达到沿黄省区省会(首府)城市平均水平。积极探索“弹性供地”模式,分类推进闲置低效用地腾退出清、盘活利用。鼓励园区加快智能化改造,培育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打造智慧园区。支持符合条件的园区项目申报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逐步健全园区间利益共享机制,开展园区与辖区政府利益共享试点。到2027年,力争经开区产值突破1500亿元,高新区、中关村双创园分别成为500亿级园区,综保区、阅海湾商务区、贺兰和永宁工业园经济总量合计突破800亿元。(市工信局负责;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配合)
(三)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严把项目准入门槛,坚决遏制承接“两高一低”项目,从源头减少资源消耗、污染排放和生态破坏。全面落实“四水四定”,支持建设再生水利用工程,提高非常规水利用率,率先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推动能源生产结构和消费结构优化,鼓励企业参与用能权交易,加快“绿电小镇”“绿电园区”“零碳园区”建设,高水平建成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核心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支持企业余热、余压、余气综合利用,推进无废城市、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审批服务管理局分工负责;市工信局、投资促进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配合)
(四)强化科技人才支撑
健全创新链利益联结机制,引导企业与东部地区合作开展科技攻关,推动科技成果高效率就地转化。优化企业研发后补助机制,鼓励企业建设高水平研发中心、创新联合体、新型研发机构等,推动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平台全覆盖,引导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微企业融通创新。进一步完善柔性引才机制和人才支持政策,推动高层次人才向工业园区、产业群链汇聚。支持园区建设公共实训基地,为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技能人才支撑。(市委人才工作局,市科技局、人社局分工负责;市工信局,各园区管委会配合)
(五)加快提升承接能力
构建和完善高效、便捷的综合交通网络,加强土地、能源等要素保障能力,为承接产业转移提供坚强保障。加快建设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支持城市、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深度参与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促进国际货运班列、公铁海联运班列高效运行,推动综保区与河东机场融合发展。推进城市快速干线交通、生活性集散交通、绿色慢行交通三大系统建设,提升内外联通水平和运输服务能级。超前谋划建设常规电源、新能源及储能等工程,科学制定有序用电方案,健全完善需求侧补偿激励机制,保障重大产业转移项目用能需求。引导金融机构优化支持产业转移的金融产品,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商业银行等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对重点产业转移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市委金融办,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商务局分工负责)
(六)持续深化改革开放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发展壁垒。全面实行用水权有偿取得和交易,推进建设用地和排污权二级市场交易,加快用能权有偿使用,稳妥开展森林碳汇交易。参与共建“一带一路”,着力发展开放型经济。创新开展西部合作,巩固拓展闽宁协作,持续推动与沿黄地区、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务实合作,探索跨区域共建园区、托管园区和“飞地经济”模式。加大与石嘴山、宁东基地合作,互推项目线索与投资信息,提高一体化发展水平。强化链式招商、以商招商、中介招商,注重市县(区)、园区一体化联动,实现产业错位发展,构建富有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市发改委、工信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商务局、林草和园林管理局、投资促进局、营商环境促进局分工负责;市工商联配合)
(七)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健全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及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体系,依法落实西部大开发、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无差别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完善政务服务标准建设方案,迭代升级审批制度改革,推行涉企政策一口受理,实现高频事项全程网办,构建增值式政务服务体系。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对整体性转移的外资企业,按企业已认证的信用状况适用管理措施。深化“亲清廉线”监督平台运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市发改委、市场监管局、审批服务管理局、营商环境促进局分工负责;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配合)
三、工作制度
建立银川—石嘴山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银川片区建设联系协调工作机制,会商解决重大问题,统筹推进产业转移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工作机制由银川市发改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工作机制办公室设在银川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银川市发改委分管负责同志兼任。
附件:
银川—石嘴山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
银川片区建设联系协调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及责任分工
一、工作机制职责
统筹推进银川—石嘴山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银川片区建设和管理;综合分析各县(市)区、园区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现状、问题和趋势,研究提出承接产业转移重大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国家、自治区承接产业转移相关政策落实;加强各部门之间协作配合,协调解决承接产业转移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总结工作成效,推广先进经验做法;配合自治区做好示范区银川片区年度总结评价和5年综合考核评估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工作机制由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人才工作局,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审批服务管理局、数据局、投资促进局、营商环境促进局,市税务局,市工商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组成。
三、责任分工
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做好金融政策与相关产业政策的协调,协调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产业转移项目提供信贷支持,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
市委人才工作局:统筹协调全市人才工作,强化人才智力保障,促进人才交流合作,吸纳重点产业高端人才服务示范区建设。
市发改委:落实国家、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有关承接产业转移的政策文件;负责定期跟踪片区建设发展情况,组织开展年度总结自评工作;争取预算内资金,加强示范区银川片区建设;负责工作机制日常综合工作,对接协调各成员单位;承担工作机制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科技局:加强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推进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支持产业转移企业科技创新,指导企业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
市工信局:加强规划统筹,引导转移产业向园区集中,促进产业园区规范化、集约化、特色化发展,增强示范区银川片区内产业集聚能力;落实国家工信部产业转移指导目录、促进制造业有序转移等有关政策文件;推动新型材料、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承接发展。
市财政局:落实承接产业转移的相关财政支持政策,统筹安排使用各级相关专项资金。
市人社局:研究提出支持承接产业转移的人力资源、就业保障政策,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推动重点产业人才引进,为承接产业转移提供必要的人力资源和智力支持。
市自然资源局:研究提出支持承接产业转移的土地政策和保障措施,将产业承接布局、完善综合交通网络与国土空间规划布局相衔接,做好承接产业转移项目的用地保障。
市生态环境局: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严把产业转移项目生态环境准入关,加大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力度,加强对产业转移企业的环境监测和管理。
市住建局: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打造宜居城市,提高城市吸引力。
市交通运输局:提升公路通行保障水平,深入推动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创建。
市水务局:统筹承接产业用水需求,严格审查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及节水评价,严控超采地区新增取用地下水,遏制不合理用水需求。
市农业农村局:承接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等产业,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深化闽宁协作,完善结对帮扶协作机制,提升产业合作层次,推动闽宁协作实现由单方援助向双方协作互动、由主要聚焦脱贫向全面协作开展、由政府主导推动向各方协作共促转变。
市商务局:强化承接产业转移的支持政策;提出优化跨境电商、口岸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积极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资,科学有序承接外商投资企业梯度转移;推动外贸进出口促稳提质;支持物流企业持续完善物流基础设施,整合物流资源,推动物流运行降本提质增效,构建现代物流体系;举办相关经贸活动,促进承接东中部、国际产业转移。
市市场监管局:指导产业转移企业提升产品质量,指导产业转移企业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工作。
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建立产业转移项目审批服务机制,提供咨询指导和全程帮代办服务;加强对全市政务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管理,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利化改革,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能力,指导县(市)区依照法定程序赋予园区相应经济管理权限。
市数据局:推动数字信息等重点产业承接发展。
市投资促进局:拟定重点区域投资促进计划,承担招商引资项目的服务协调、统计分析、考核评价工作。
市营商环境促进局: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提升我市承接产业转移吸引力。
市税务局:依法落实西部大开发、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我市承接产业转移。
市工商联: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加强政企沟通联络、推进“双招双引”、搭建行业发展平台、促进跨区域开放合作等方面的作用,促进产业有序转移;服务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提高承接产业转移能力;优化营商环境,强化要素保障,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承接产业转移的政策文件;开展统计监测和分析研究,及时发现示范区银川片区建设发展存在的问题并改进工作,总结报送工作进展和典型经验做法。
各园区管委会:聚焦产业承接重点,深化开放合作,开展精准招商,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加强对新引进企业(项目)的跟踪服务,协调解决企业落地、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