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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MB1627956H/2024-00109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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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成文日期: | 2024-11-27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发布日期: | 2024-11-27 |
名 称: | 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开展2024年下半年全市粮食应急供应网点、配送中心复核暨新一轮应急供应网点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 |
各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为进一步强化粮食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确保应急状态下市场供应,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应急成品粮油定点供应网点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细则》要求,现就2024年下半年全市粮食应急供应网点、配送中心复核及新一轮供应网点申报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4年下半年应急供应网点、配送中心复核
(一)复核时间
2024年12月13日前。
(二)复核方式
1.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对三区的银川新百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各分店网点及其粮急配送中心开展复核。
2.县(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本辖区内应急供应网点及应急配送中心资格复核工作。
3.三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对各自辖区内除银川新百连锁各分店网点外的其他应急供应网点、配送中心开展复核。
4.复核工作通过实地查看、调阅资料等方式进行,并填报《2024年下半年粮油应急供应网点、配送中心复核检查表》(附件3)。
(三)复核内容
对现有应急供应网点、配送中心的营业执照、管理制度、经营场所、商业信誉、经营状况、日供应能力、日运输能力等进行复核。对符合要求的网点可结合新一轮申报评定要求和企业意愿,按申报流程组织评定为下一轮应急供应网点。对不符合要求的网点,及时调整,收回牌匾及证书。
二、新一轮应急供应网点申报评定
(一)评定内容及标准
1.按照“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一个应急供应网点,主城区每三万人一个粮食应急供应网点或每个社区一个供应网点”的要求,根据各县(市)区最新人口数量和社区覆盖情况,统筹测算布局辖区网点,确保在应急状态下有效承担粮食供应任务。
2.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从事粮油批发、零售的销售店、社区便利店、军供网点及设有粮油专营区域的商超等场所;
(2)营业场所简洁装修,店内通风、明亮,有与所经营商品和经营规模相匹配的陈列货架或柜台;
(3)营业场所仓储能力和库房条件满足应急供应需要;
(4)具备满足经营和应急需要的通讯设施。
3.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应急保障企业推荐标准(详见下表)
级别 | 应急供应网点供应能力(吨) | ||
小麦粉设计日供应能力 | 大米设计日供应能力 | 油脂设计日供应能力 | |
市级 | 3 | 2 | 1 |
县级 | 0.5 | 0.5 | 0.5 |
(二)评定方式
本次粮食应急供应网点评定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细则》要求,采取自下而上评定备案的方式进行。
1.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织辖区内意愿企业申报县级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并开展评审认定工作,实地审定企业经营状况、应急供应能力等,填报《粮食应急供应网点申报评定表》(附件4),审定结果书面报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备案。
2.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从县(市)区认定的应急供应网点中择优选定市级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并报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备案。
(三)评定时间
2024年12月13日前。
三、工作要求
1.2024年下半年应急供应网点、配送中心复核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确认后的附件1、附件2、附件3及收回的牌匾、证书于2024年12月16日前送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新一轮应急供应网点申报评定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附件4、附件5于2024年12月16日前报送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备案。
3.各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与所在辖区新一轮认定的县级应急供应网点签订协议书,并制作发放牌匾;市级应急供应网点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签订,并制作发放牌匾。
4.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应加强对应急供应网点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协调解决应急准备或应急保供中存在的困难,督促其落实粮食责任、义务,完成应急任务。结合每半年应急供应网点复核工作,有计划地对已签订协议的本级应急供应网点责任义务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同时,市级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应对县级粮食应急供应网点进行抽查,原则上每年抽查不少于一次。
5.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应于每季度末,通过粮食应急保障信息系统,更新粮食应急供应网点信息或对企业进行动态调整。
附件:新建归档文件.zip
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年1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朱聪玙,0951-602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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