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包容免罚清单》要严格遵循《行政处罚法》确立的公正公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过罚相当原则,坚持合理审查、标准统一,对于《包容免罚清单》所列违法行为,各县(市)区林业和草原局要通过责令改正、批...
(一)应当根据《行政处罚法》等规定,结合违法案件的事实、证据、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后果等因素综合研判,确定违法行为是否属于轻微违法行为,是否适用《包容免罚清单》。 (二)对《包容免罚清单》...
建立林业植物领域包容免罚清单是建立责任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是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内在需要,是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的重要举措,对提...
对于首次违法、非主观故意并及时纠正、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四十二条 销售授权品种未使用其注册登记的名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
对于首次违法、非主观故意并及时纠正、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根据《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三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森检机构应当责令纠正,可以处以50元至2000元罚款;造...